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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鸽裁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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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鸽裁判员是在信鸽各项比赛中的执法人员。信鸽裁判员由自己向信鸽协会提出申请,并且通过要裁判资格考核。
信鸽裁判员技术等级制度实施办法
 一、技术等级的要求

    各级裁判员都必须热爱信鸽事业,热心信鸽竞赛裁判工作;积极完成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信鸽竞赛规则和裁判法;熟悉信鸽运动技术,在执行裁判工作中,做到严肃、认真、准确;身体健康,视力良好,年龄在65岁以下。

    (一)国家级裁判员

    1.精通该项竞赛规则和裁判法,并能准确、熟练地运用;具有较高的裁判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组织该项竞赛的全面裁判工作能力。

    2.在全国比赛中,担任过正、副裁判长;具有三次以上全国比赛部门正、副裁判长的经历。具备训练一级以下各级裁判员的业务能力。

    3.具有三年以上一级裁判员的经历。

    4.掌握竞赛规则中的英语术语和裁判员用语。

    5.参加由中国信鸽协会组织的理论和实践考试,成绩达到优良。

    6.考试内容

    理论:信鸽竞赛规则、裁判法和有关内容;

    实践:临场比赛的实际裁判能力;

    外语:英语日常用语,专项术语。

    (二)一级裁判员

    1.熟练地掌握与运用信鸽竞赛规则和裁判法,具有一定的裁判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基本具备该项竞赛的全面裁判工作的能力。

    2.从事全国信鸽比赛裁判工作两次以上,并能胜任省级比赛正、副裁判长职务。

    3.具备培训二、三级裁判员的能力。

    4.具有三年以上二级裁判员的经历。

    (三)二级裁判员

    1.熟悉信鸽竞赛规则和裁判法,能较准确地运用,具有一定裁判工作经验。

    2.从事省级比赛裁判工作两次以上,并能胜任县级比赛裁判长职务。

    3.具有三级裁判员经历两年以上。

    (四)三级裁判员

    懂得信鸽竞赛规则,并基本上能正确运用,或参加过当地体委举办的信鸽裁判员培训班学习,能担任市、县级信鸽竞赛的裁判工作。

    二、申请与审批手续

    (一)具备申请信鸽技术等级条件的裁判员,必须填写统一印发的《等级裁判员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和所属信鸽协会推荐并签署意见,报具有相应批准权限的体委审批。

    (二)国家级裁判员、一级裁判员除进行必要的考核外,还须经过考试。国家级裁判员的考试,由中国信鸽协会负责,其考试科目和办法亦由中国信鸽协会根据规定统一制定。一级以下裁判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信鸽协会负责;二级、三级裁判员分别由地(市)、县体委审批。

    三、裁判员违纪处分

    (一)违犯国家法纪,撤消其裁判员等级称号。

    (二)在原单位受到行政处分,在裁判工作中有明显技术错误或违反《裁判员守则》,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教育、降低或取消裁判员等级称号。

    (三)对国家级裁判员降级和取消国家级裁判员称号的处分,须经中国信鸽协会裁判委员会讨论报国家体委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

一九九五年八月十四日
裁判员守则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体育事业,热心信鸽竞赛裁判工作。

    二、努力钻研业务,精通本项规则和裁判法,积极参加实践活动,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三、严格履行裁判员职责,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

    四、作风正派,不徇私情,实事求是,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五、讲文明,讲礼貌,裁判员之间互相学习,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加强团结,不搞宗派活动。

    六、服从领导,遵守纪律,执行任务时精神饱满,服装整洁,仪表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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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词条名称:信鸽裁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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