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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记标题: 河北鸽协规范2013年统一足环管理工作 查看链接 关注 2403 次
发生地区:
河 北 发生时间:2012/5/24 事记类别: 通告
发生地点: 河北省信鸽协会
事件内容:

河北省信鸽协会关于规范2013年统一足环

订货、生产、发行、管理等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华北油田信鸽协会: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统一足环管理工作,根据中国信鸽协会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13年全国统一足环订货、生产、发行、管理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河北省信鸽协会是经中国信鸽协会授权的河北省境内唯一的全国统一足环发行、管理单位。

    二、各信鸽协会需统计好足环订购数量,一次性订足,并于5月30日前将订货单报省信鸽协会,订货款于2012年6月31日前直接汇入河北省信鸽协会帐户,汇款时需标注所在信鸽协会。

    三、2013年全国统一足环(河北地区)由中国信鸽协会委托天津市腾飞信鸽足环厂生产。

    四、各市及华北油田信鸽协会需经省信鸽协会授权在所在行政区域内发行、管理2013年全国统一足环,其余单位、个人不得擅自生产、发行2013年全国统一足环。

    五、授权后发放至各市及华北油田信鸽协会的足环号码,省信鸽协会将予以公示。各信鸽协会不得擅自跨区域(跨系统)发行、调配,如跨区域(跨系统)调配须经所在区域信鸽协会允许,并报省信鸽协会同意。如未经允许,擅自改变发行范围,省信鸽协会将给予通报,并减少2014年所在地区统一足环发放数量。对于其他省份足环擅自在河北范围内流通的,省信鸽协会将上报中国信鸽协会予以处理。

    六、各信鸽协会及会员需坚决打击伪造、仿造、自制假环。对于假环,省、市、县三级信鸽协会一律不得承认,需取消其在河北范围内由信鸽协会组织的各项比赛资格,套戴假环参加河北境内公棚比赛的,公棚需予以剔出,未剔出的公棚,各信鸽协会不得派出裁判执裁。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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