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视窗6月20日电:
王强和弟弟王军都是河南省西华县人,哥俩一起在天津市塘沽区打工。去年10月以来,王强提出偷鸽子换钱的想法。此后两个月内,哥俩盗窃了近500只鸽子,非法所得2000余元。
然而,让王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最后一次盗窃的24只鸽子都是在塘沽区信鸽协会备案的信鸽,价值62000元。
由于此次盗窃王军没有参与,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王强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以盗窃罪判处王军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