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二十五届)上海市幼鸽特比大奖赛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上海市信鸽协会
二、协办单位:上海市各区信鸽协会
三、比赛方式、司放距离和地点
(一)本届比赛按顺序号认购足环,不论售环多少,则举行一次比赛。
(二)本届比赛采用“双轨制报到方式”,即“上海声讯台16820123报到”和“电子扫描鸽钟报到”的手续同时使用、同样有效。参赛鸽同时集鸽,分别履行集鸽手续。
(三)本届比赛报到采用“比赛报到延时显示系统”,会员报到成功后,需耐心等待报到数据显示。
(四)本届比赛具体司放北路(长江以北,空距为500~600公里,指司放地到上海市人民广场的距离)。
四、训放安排
请随同区信鸽协会训放工作一起进行。
五、比赛集鸽时间及地点:
10月21日19~21时集鸽,预定司放时间10月23日,参赛司放费20元/羽。
集鸽地点拟定在上海市军事体育俱乐部(广中路444号),如果因故不能按预定时间提供集鸽场地时,本届比赛将延期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参赛办法
(一)凡承认本届比赛竞赛须知和竞赛规则的上海市信鸽协会会员,并办理当年会员注册手续者均可报名参赛。本届比赛报名定于2021年1月1日起到2021年1月5日止,每日上午9时到下午3时,在上海市信鸽协会(长宁区虹桥路1885号,上海市仙霞网球中心内)公开接受报名参赛,鸽主须在参赛报名单上承诺承担参赛风险,并按顺序号认购足环(数量不限),报名费为每枚足环人民币300元;配有副环(副环与正环分别套在赛鸽两只脚上)。
(二)履行参赛报名手续后,一律不得退回报名费。2021年1月5日下午3时正报名截止后,尽快公布报名参赛羽数、录取奖励名次数和奖金分配方案。税前奖金总额按2007年4月25日常委会决定的奖金额发放比例执行。
(三)认购足环必须当面认真核对,离场后如发生有误,主办单位概不负责。鸽主如因足环保管不慎,发生遗失、损坏、被盗等情况,责任自负。对此,主办单位不予补发和不予补办任何手续。
(四)本届比赛的正、副足环号码必须相互一致,凡正、副足环号码缺一或不相一致、损坏不完整、残缺不全等均不得参加决赛,不得列入比赛排名。
(五)凡参加本届比赛的工作人员,一律在监督下按集鸽顺序办理手续后,方能参加本届比赛的裁判工作。
(六)本届比赛的司放人员在司放过程中,不准单独行动,不准泄露司放的任何情况,不准单独返沪。
七、报到、验鸽办法
(一)执行“2021年上海市信鸽竞赛须知和规则”中规定的报到、验鸽办法。报到高位名次鸽和若干前位名次鸽由裁判员进行上门查棚验鸽外,还须送上海市信鸽协会进行复查。
(二)本届比赛报到区域代码为“99”。
(三)本届比赛均以第一羽参赛鸽报到日开始,二日内为报到有效时间(含第一羽报到日,以上海市日出日落时间计算表为准)。录取奖励名次在报到有效时间内额满为止。
(四)本届比赛除报到高位名次上门查棚验鸽外,其余获奖名次鸽自第一羽参赛鸽报到日起三日内全部送市鸽协(虹桥路1885号仙霞网球中心内)全部验鸽,在成绩尚未公布前,一律不准擅自转让或丢失。
八、录取奖励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售环报名羽数,每20枚(羽)录取一个名次。
(二)奖金分配方案(含税):
1、如果报名售环数3000枚以内(含3000枚),前三名奖金分配方案为:
第1名 8万元
第2名 6万元
第3名 4万元
其余录取名次的奖金数视情作适当安排。
2、如果报名售环数在3000枚以上5000枚以下(含5000枚),前三名奖金分配方案为:
第1名 10万元人民币
第2名 8万元人民币
第3名 6万元人民币
其余录取名次的奖金数视情作适当安排。
3、如果报名售环数5000枚以上,不满8000枚(含8000枚),奖金分配方案为:
第1名 15万元人民币
第2名 13万元人民币
第3名 10万元人民币
4、如果报名售环数8000枚以上,奖金分配方案为:
第1名 20万元人民币
第2名 15万元人民币
第3名 10万元人民币
其余录取名次的奖金数视情作适当安排。
(四)本届比赛司放当日在有效报到时间内,因各种原因,如无一羽参赛鸽归巢,比赛即行取消,总奖金额由参加决赛的参赛鸽平均分配。
(五)如果在有效报到时间内名次额未报满,剩余名次的奖金额在不超过5万元的情况下,由前10名获奖鸽主平均分配。如果剩余名次的奖金额超出5万元,超出部分以5000元为基准,依次递补一个奖励名次,直至递补奖励名次完毕。
(六)前八名颁发奖杯各一座,录取奖励名次的均颁发奖状。
九、个人偶然收入所得税由上海市信鸽协会负责统一代扣代缴。
十、获奖鸽主领奖日期为2022年1月1日起到2022年1月10日止,每日上午9时到下午3时,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申诉和纪律
(一)参赛鸽主如对裁判判罚不服要求申诉,必须提交书面文字材料(口头、电话申诉不予受理),同时交纳申诉费人民币2000元。如胜诉,申诉费人民币2000元退给其本人。如败诉,申诉费人民币2000元不予退回。从正式成绩公示后24小时内为接受办理申诉的有效时间,过期不予受理。
(二)参照执行“2021年上海市信鸽竞赛须知和竞赛规则”规定的比赛纪律条款中的有关规定。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上海市信鸽协会
2020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