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市 “龙园杯”
第一届南路幼鸽特比三关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上海市信鸽协会
二、承办单位: 松江区信鸽协会、闵行区信鸽协会、
金山区信鸽协会、奉贤区信鸽协会、
青浦区信鸽协会
三、协办单位:上海龙园赛鸽制药有限公司
四、比赛方式、司放距离和地点:
(一)本届比赛采用“双轨制报到方式”,即“上海声讯台16820123报到”和“电子扫描鸽钟报到”的手续同时使用、同样有效。参赛鸽同时集鸽,分别履行集鸽手续。
(二)本届比赛报到采用“比赛报到延时显示系统”,会员报到成功后,需耐心等待报到数据显示。
(三)本届比赛售环总数上限数为5000枚。
(四)本届比赛由上海龙园赛鸽制药有限公司担保,如售环总数不足5000枚,也按5000枚总额奖金发放。
(五)本届比赛具体司放线路为南路(长江以南,空距司放地至上海市人民广场的距离)。
五、训放安排
请随同五区信鸽协会训放工作一起进行。
六、集鸽、司放时间,司放距离和地点:
距 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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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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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鸽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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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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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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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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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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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13: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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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方
各区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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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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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
服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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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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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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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13: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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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方
各区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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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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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
服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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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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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公里(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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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13: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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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方
各区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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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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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
服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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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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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鸽地点拟定在承办方各区集鸽点,如果因故(天气原因等)不能按预定时间集鸽时,比赛将延期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参赛办法
(一)凡承认本届比赛规程的上海市信鸽协会会员(仅限于承办方五个区的会员),并办理当年会员注册手续者均可报名参赛。本届比赛报名定于2024年1月1日起到2024年1月31日止,每日上午9时到下午3时,在五区信鸽协会公开接受报名参赛,鸽主须在参赛报名单上承诺承担参赛风险,并按顺序号认购足环(数量不限),报名费为每枚足环人民币200元;配有副环(副环与正环分别套在赛鸽两只脚上)。
(二)履行参赛报名手续后,一律不得退回报名费。2024年1月31日下午3时正报名截止后,公布报名足环号码段及参赛羽数,总额奖金的10%作为信鸽事业发展基金。
(三)认购足环必须当面认真核对,离场后如发生有误,主、承办单位概不负责。鸽主如因足环保管不慎,发生遗失、损坏、被盗等情况,责任自负。对此,主、承办单位不予补发和不予补办任何手续。
(四)本届比赛的正、副足环号码(后4位)必须相互一致,凡正、副足环号码缺一或不相一致、损坏不完整、残缺不全等均不得参加决赛,不得列入比赛排名。
(五)执行“2024年上海市信鸽竞赛须知和竞赛规则”的有关条款。
(六)凡参加本届比赛的工作人员,一律在监督下按集鸽顺序办理手续后,方能参加本届比赛的裁判工作。
(七)本届比赛的司放人员在司放过程中,不准单独行动,不准泄露司放的任何情况,不准单独返沪。
八、报到、验鸽办法
(一)执行“2024年上海市信鸽竞赛须知和规则”中规定的报到、验鸽办法。报到高位名次鸽和若干前位名次鸽由裁判员进行上门查棚验鸽。
(二)本届比赛报到区域代码为”99”。
(三)本届比赛均以第一羽参赛鸽报到日开始,二日内为报到有效时间(含第一羽报到日,以上海市日出日落时间计算表为准)。录取奖励名次在报到有效时间内额满为止。
(四)本届比赛除报到高位名次上门查棚验鸽外,其余获奖名次鸽由承办各区信鸽协会抽查验鸽。在成绩尚未公布前,请勿擅自转让并妥善保管谨防丢失。
九、成绩计算
单关成绩以分速高低顺序排名,高者为前,低者为后。综合成绩以三关比赛的平均分速,高者为前,低者为后,如果分速相同,以第三关(单关名次/分速)高者为前。
十、录取奖励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单关奖励前十名,奖金分配方案(含税):
第1名 3000元
第2名 2000元
第3名 1000元
第4-10名 各500元
(二)综合三关排名,奖金分配方案(含税):
第1名 10万元
第2名 8万元
第3名 5万元
第4-10名 各10000元
第11-50名 各4990元
第51-100名 各3000元
第101- 300名 各1000元
(三)如遇疫情或政府行为终止比赛:已完成第一关赛程,则除单关应发奖金外剩余奖金,由单关上笼参赛鸽均分。
如遇疫情或政府行为终止比赛:已完成二关赛程,则除二次单关设定奖金发放外,则以二关综合分速排名,并以设定的综合奖金发放。(第三关尚未发放的剩余奖金则由第二关上笼参赛鸽均分)
(四)如果在有效报到时间内名次额未报满,剩余名次的奖金额由获奖鸽主平均分配。
(五)单关前三名,三关综合前十名各颁发奖杯一座。录取奖励名次的均颁发奖状。
十一、个人偶然收入所得税由上海市信鸽协会负责统一代扣代缴。
十二、获奖鸽主领奖日期为2024年12月25日起到2024年12月31日止,每日上午9时到下午3时,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三、申诉和纪律
(一)参赛鸽主如对裁判判罚不服要求申诉,可以提交书面文字材料(口头、电话申诉不予受理),同时交纳申诉费人民币2000元。如胜诉,申诉费人民币2000元退给其本人。如败诉,申诉费人民币2000元不予退回。从正式成绩公示后24小时内为接受办理申诉的有效时,过期不予受理。
(二)参照执行“2024年上海市信鸽竞赛须知和竞赛规则”规定的比赛纪律条款中的有关规定。
十四、仲裁委员会人员:张雷、黄陈飞、楼冰、周玉安、申续成、夏文讯。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上海市信鸽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上海市信鸽协会 2023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