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1月15日,广东省兴宁市信鸽协会财会出纳人员江思泉利用职务之便,窃取兴宁市信鸽协会存入银行的二十四万元巨款而逃。为此,已到武昌决赛点、准备开笼的700公里级赛鸽被迫原封押回。随后,兴宁鸽协宣布暂时终止一切赛事,封锁一切财务帐单,由市公安、体委成立相关调查小组,介入“11.15”事件。
笔者于16日晚便得知此事,17日一大早,便匆忙采访了现兴宁市信鸽协会副主席罗森远,下面是采访录:
笔者:请告“11.15”整个事件过程。
罗:15日晚,我们把放武昌的信鸽装笼后,准备检查人员时,便发现财务人员江思泉突然失踪,匆忙之中,接到邻近小卖部的阿姨送来一封信。信上江某自述了因参与六合彩赌博而欠巨债,于是便采取了这一手段。
笔者:窃取的帐款有多少?
罗:今年各个级别的资金共计十三四万元,加上秋赛各站集鸽费四万多元,上年剩余帐款三万多元,共计二十四万元,全部窃走一空,一分不留。
笔者:接下来的“庆祝中鸽协成立二十周年”大赛及“千公里大赛”怎么办?
罗:鸽协已因此事,所有的工作都瘫痪了,会员反应很大,鸽协可能垮掉。原打算等到700公里结束后,连同前两次比赛的奖金一起发,不料却发生这样的事,现在鸽协连正常开支费都掏不出。
笔者:江某不是鸽协常委,怎么把财务出纳的重职交给他一个人?
罗:只因他担任过上届的财务出纳,平时也得到协会的信任。
笔者:你认为发生此事的根源是什么?
罗:管理不善,公款私存,鸽协高层领导不团结也是原因之一。
笔者:你对兴宁鸽协体制建设方向有什么建议和看法?
罗:“现在我对兴宁鸽协以后的发展方向已不敢做任何推断,但我要给全国各地鸽协一个忠告:赛鸽固然重要,但对鸽协的财务监督同样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