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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记标题: 上海市第二十届幼鸽特比大奖赛B组 关注 2436 次
发 布 人: 上海市信鸽协会
发生地区:
上 海 发生时间:2016/11/12 事记类别: 比赛
发生地点: 长江以北
事件内容:

2016年上海市第二十届幼鸽特比大奖赛奖金分配方案

    上海市第二十届幼鸽特比大奖赛发售足环20263枚(足环号0400001—0420263)。按竞赛规程,比赛分A、B组进行。A组为奇数(足环末位数为1、3、5、7、9);B组为偶数(足环末位数为0、2、4、6、8)。

    A、B组奖金分配如下(含税):

    第一名               37.5万元     第二名               27.5万元
    第三名               18.75万元    第四名               9万元
    第五名               7万元        第六名               5万元
    第七名               3万元        第八名               2万元
    第9-10名各          1.25万元     第11-30名各         7000元  
    第31-50名各         5000元       第51-100名各        3000元  
    第101-300名各       2000元       第301-500名各       1500元   
    第501-1000名各      1100元

    特此公告。

上海市信鸽协会
2016年1月12日

2016年上海市第二十届幼鸽特比大奖赛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上海市信鸽协会

  二、协办单位:上海市各区、县信鸽协会

  三、比赛方式、司放距离和地点

  (一)本届比赛按顺序号认购足环,如果售环总数超过2万枚,则举行二次比赛即A组和B组,参赛鸽足环号末位数是奇数(1、3、5、7、9)为A组,末位数是偶数(0、2、4、6、8)为B组,如果售环总数不满2万枚则举行一次比赛。

  (二)本届比赛采用“双轨制报到方式”,即“上海声讯168台报到”和“电子扫描鸽钟报到”的手续同时使用、同样有效。参赛鸽同时集鸽,分别履行集鸽手续。

  (三)本届比赛报到采用“比赛报到延时显示系统”,会员报到成功后,需耐心等待报到数据显示。

  (四)使用电子扫描鸽钟报到,会员必须事先自愿提出申请,熟悉其性能,熟练掌握操作方法,严格按程序操作。

  (五)使用电子扫描鸽钟报到具有方便、快捷、省时、省力等特点,但受客观因素制约,可能会发生异常情况,参赛鸽主必须具有承受使用电子扫描鸽钟的风险,如操作不当、停电、通讯不畅、数据传送缓慢、数据丢失、漏扫以及电子环丢失、损坏等,导致参加比赛的失败,所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对此,赛事主办、承办单位不承担责任。

  (六)“电子扫描鸽钟报到”归巢鸽的信息,如果没有在有效报到时间内上传到上海声讯168台数据库,不论什么原因,均不能计算成绩,均不能列入比赛排名。

  (七)使用“电子扫描鸽钟”参赛的鸽主,必须提前一天将参赛鸽的匹配足环数据上传到数据库,集鸽现场不提供上传或修改参赛鸽数据的条件。

  (八)本届比赛具体司放北路(长江以北,空距为500~600公里,指司放地到上海市人民广场的距离)。

  四、训放安排

  请随同区、县信鸽协会训放工作一起进行。

  五、比赛集鸽时间及地点:

  A组:11月3日19~21时集鸽,预定司放时间11月5日,参赛报名费15元/羽。
  B组:11月10日19~21时集鸽,预定司放时间11月12日,参赛报名费15元/羽。

  若售环总数不满2万枚,则只举行一次比赛,11月19日19~21时集鸽。

  集鸽地点拟定在上海市军事体育俱乐部(广中路444号),如果因故不能按预定时间提供集鸽场地时,本届比赛将延期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参赛办法

  (一)凡承认本届比赛规程的上海市信鸽协会会员,并办理当年会员注册手续者均可报名参赛。本届比赛定于2016年1月1日起到2016年1月3日止,每日上午9时到下午3时,在上海市信鸽协会(长宁区虹桥路1885号,上海仙霞网球中心内)公开接受报名参赛,鸽主须在参赛报名单上承诺承担参赛风险,并按顺序号认购足环(数量不限),报名费为每枚足环人民币300元;配有副环(副环与正环分别套在赛鸽两只脚上)。

  (二)履行参赛报名手续后,一律不得退回报名费。2016年1月3日下午3时正报名截止后,尽快公布报名参赛羽数、录取奖励名次数和奖金分配方案。税前奖金总额按2007年4月25日常委会决定的奖金额发放比例执行。

  (三)认购足环必须当面认真核对,离场后如发生有误,主办单位概不负责。鸽主如因足环保管不慎,发生遗失、损坏、被盗等情况,责任自负。对此,主办单位不予补发和不予补办任何手续。

  (四)本届比赛的正、副足环号码必须相互一致,凡正、副足环号码缺一或不相一致、损坏不完整、残缺不全等均不得参加决赛,不得列入比赛排名。

  (五)执行“2016年上海市信鸽竞赛规程”的有关条款。

  (六)凡参加本届比赛的工作人员,一律在监督下按集鸽顺序办理手续后,方能参加本届比赛的裁判工作。

  (七)本届比赛的司放人员在司放过程中,不准单独行动,不准泄露司放的任何情况,不准单独返沪。

  (八)本届比赛如遇到政府行为、自然灾害、禽流感、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网络中断、气候突变等不可抗力的意外情况,导致比赛无法正常进行,可视情况改期或取消比赛,由此造成的损失,主办单位不承担责任。

  (九)凡因违反竞赛规则、规程而受到市或区、县信鸽协会禁赛、停赛、开除(含除名)等处罚的会员,在处罚期限内一律不准参加本届比赛,由此造成的损失,主办单位不承担责任。

  (十)使用“上海声讯168台报到”,如遇网络突发故障,使比赛报到直播无法同步显示,可采取168声讯台电话查询功能确认赛鸽报到的数据,不要进行重复报到。

  七、报到、验鸽办法

  (一)执行“2016年上海市信鸽竞赛规程”中规定的报到、验鸽办法。报到高位名次鸽和若干前位名次鸽由裁判员进行上门查棚验鸽外,还须送上海市信鸽协会进行复查,其它报到名次鸽视情进行抽查。

  (二)本届比赛报到区域代码为“99”。

  (三)本届比赛均以第一羽参赛鸽报到日开始,二日内为报到有效时间(含第一羽报到日,以上海市日出日落时间计算表为准)。录取奖励名次在报到有效时间内额满为止。

  八、录取奖励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A组比赛、B组比赛(含售环总数不满2万枚,只举行一次比赛的赛项)售环数分别不满2万枚各录取名次1000名;售环数分别在2万枚以上各录取名次1500名。

  (二)单个赛项的奖金分配方案(均含税)为:

  1、如果单组报名售环数在一万枚以下,前三名鸽主奖金分配方案为:

  第1名    30万元人民币
  第2名  22.5万元人民币
  第3名    15万元人民币

  其余录取名次的奖金数视情作适当安排。

  2、如果单组报名售环数在一万枚以上(含一万枚),两万枚以下,前三名鸽主奖金分配方案为:

  第1名  37.5万元人民币
  第2名  27.5万元人民币
  第3名  18.75万元人民币

  其余录取名次的奖金数视情作适当安排。

  3、如果单组报名售环数在二万枚以上(含两万枚),前三名鸽主奖金分配方案为:

  第1名     45万元人民币
  第2名  33.75万元人民币
  第3名   22.5万元人民币

  其余录取名次的奖金数视情作适当安排。

  (三)本届比赛司放当日在有效报到时间内,因各种原因,如无一羽参赛鸽归巢,比赛即行取消,总奖金额由参加决赛的参赛鸽平均分配。

  (四)如果在有效报到时间内名次额未报满,剩余名次的奖金额在不超过5万元的情况下,由前10名获奖鸽主平均分配。如果剩余名次的奖金额超出5万元,超出部分以5000元为基准,依次递补一个奖励名次,直至递补奖励名次完毕。

  (五)个人偶然收入所得税由上海市信鸽协会负责统一代扣代缴。

  (六)前八名颁发奖杯各一座,录取奖励名次的均颁发奖状。

  九、个人偶然收入所得税由上海市信鸽协会负责统一代扣代缴。

  十、获奖鸽主领奖日期为2016年12月25日起到2017年1月10日止,每日上午9时到下午3时,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申诉和纪律

  (一)参赛鸽主如对裁判判罚不服要求申诉,必须提交书面文字材料(口头、电话申诉不予受理),同时交纳申诉费人民币2000元。如胜诉,申诉费人民币2000元退给其本人。如败诉,申诉费人民币2000元不予退回。从正式成绩公示后24小时内为接受办理申诉的有效时间,过期不予受理。

  (二)参照执行“2016年上海市信鸽竞赛规程”规定的比赛纪律条款中的有关规定。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上海市信鸽协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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