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北京赛鸽名家高红生投资三百多万,在宁夏著名景点影视城毗邻,建立一座规模设施当属西北一流的赛鸽公棚,为宁夏的赛鸽运动增添了一朵像模像样的鲜花。其封闭式的管理,严格的饲料选购,是诸多公棚无法相比的。当年的收鸽数量和质量也令很是令人满意,有许多国内名家参赛。很多鸽友都认为,这将是05年最热闹的一场比赛。
11月5日,广大参赛鸽友以及爱好者翘首以盼的决赛时刻终于来到了,令人想不到的事,在赛鸽应该到达的时间内,鸽友们迎来的不是赛鸽,而是一场突如其来的寒冷的持久的气象台没有预报的七级左右的北风,直刮到天黑,与此同时,在信鸽必经的赛线上,也同样是不依不饶的大风,一直到19时没有一羽信鸽报到。次日,从天亮到天黑,共回来十羽赛鸽。惨哉!
按说,在宁夏这种地方,气候变化无常,赛鸽放砸也是常事,例如最近的三座春棚比赛,吴忠公棚当日见一羽,贺兰公棚当日未见鸽,就说当日归巢较多的顺天祥公棚,也是2197羽报到225羽,拿贺兰公棚做个例子,赛前仔细调查赛线气象,确认无误,但你纵有天大本事你也没料到宁夏气象台预报的三到四级风会变成五到六级风而且伴有沙尘,更不会料到当天不见鸽归巢而第二天一大早蒙古又会发生地震。
还是回过头来说红生公棚吧,赛鸽是在天灾人为的影响下放砸了,(人为原因见公开信)后面的事情怎么办,公棚方面考虑到大面积参赛鸽友的利益,立即按程序向宁夏区鸽协递交了紧急报告,说明原委,要求把规程上原定为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平分改为上笼鸽平分,自治区信鸽协会立即作出决定,将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改为由决赛上笼鸽均分。此决定无疑是收拾残局中最有力有利的措施!然而,几位获奖人;几位领奖金时承诺同意上笼鸽平分的人;还有鸽子未到时大喊要求上笼鸽平分而当自己的鸽子回来时又大喊要求获
奖鸽平分的人不干了!!诉诸法院打起了官司。
作为被告的红生公棚法人高红生乃一老实憨厚之人自认为是按体育法办事,区信鸽协会是最终仲裁机构,既然发来了红头文件,就按文件精神,把奖金发了出去。你岂能料到,在当今,只要某些条件成熟了,没什么该受理不该受理,什么事情都会发生!更何况你一个外来户,人生地不熟,又不会及时去打点,你再有理,这官司你要是不输那才是怪事。
果然输了。官司目前进入了上诉阶段。
今天,在中信网浏览无意中看到红生公棚的一封公开信,阅后,心中为之一振,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假如官司输了,红生公棚宁可认赔42万也决不向鸽友追回已发奖金。不由大呼“豪哉”!“壮哉”!!真是条汉子!!!
无独有偶,宁夏贺兰公棚在今年亏损十万左右的情况下,发奖拍卖大会之后,仍设宴十桌,款待广大鸽友,也显出了几分豪气!
本人也是红生公棚决赛上笼鸽主之一,官司赢了那是应该的,真若官司输了,我所分得的奖金将一分文不少的退还红生公棚。
祝红生公棚越办越红火!越办越有生气!
附: 红生公棚致广大鸽友的一封公开信
致广大鸽友的一封公开信
致广大鸽友的一封公开信尊敬的各位鸽友大家好!鸽友们关注的红生公棚诉讼案一审结束,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判红生公棚败诉,二OO六年四月二十二日领取了判决书,红生公棚表示上诉,上诉的最后期限是“五一”长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目前判决尚未生效。
鉴于目前诸多传闻,本公棚认为有必要向广大鸽友做一些说明。
一、红生公棚改变规程发放奖金,事出有因。二OO五年红生公棚决赛按规程,司放地应当是陕西永寿,但裁判临时决定改放乾县,理由是永寿不足500Km,而且没有当地信鸽协会监放,监放单位是加油站<有监放单为据>。按照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第十三条司放,三款:司放时,有雾待晴、有雨待停,遇雨、雾、沙尘暴等恶劣天气,司放裁判长有权更改司放时间,但不得更换司放地点。第十八条监放,一款:监放单位必须是中国信鸽协会所属县以上的信鸽协会。其他信鸽组织(含俱乐部、公棚)无权接受监放工作,否则成绩无效。按照该规定这次比赛应当取消成绩!因改变放飞地点,加之天气恶劣,致使在有效报到期内仅回10羽鸽子。红生公棚按规定请示自治区信鸽协会,为了维护广大鸽友的利益,自治区信鸽协会作出决定,将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改为由决赛上笼鸽均分。由此引发了这场诉讼,获奖鸽主主张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并启动了诉讼程序……
二、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银民初字第152号判决适用法律错误。信鸽比赛是全国体总确定的92项全民健身运动之一,属竞技体育比赛。既然是体育比赛,按照我国法律适用特别法优先适用的原则,,应当适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该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在竞技体育活动中发生的纠纷,由体育仲裁机构负责调解、仲裁。因信鸽比赛属竞技体育,当然必须适用《体育法》,一审法院适用《合同法》,显然适用法律错误!
三、本案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件案由的规定,无论是类的概念还是具体案由,都没有关于本案案由的规定。什么奖金纠纷?工资奖金?贡献奖金?都不是!是体育比赛奖金!马拉多纳的上帝之手为阿根廷赢得了世界杯,有清晰的录像,失去世界杯的人为什么不去法院去诉讼呢?答案只有一个,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南京全运会我国某著名运动员误服兴奋剂,被禁赛、甚至不能参加2008年北京奥运会,这个运动员为什么不寻求法律救济呢?这是国际惯例,体育比赛只有仲裁,一裁终局,没有其他救济途径!对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银民初字第152号判决,我们只能表示遗憾!唯一能做的就是上诉………。
四、红生公棚决定:1、凡参加决赛的526羽信鸽鸽主即日起可到红生公棚领取均分的奖金, 780 元/羽;2、红生公棚将依法对本案进行上诉;3、如果出现二审败诉,红生公棚认赔421000元,526羽信鸽均分的奖金,任何情形下都不会改变;4、现在判决尚未生效,既使生效,红生公棚直接以现金支付421000元,根本不会出现谣传中所说法院冻结06年奖金(法院也不可能动专用资金);以及其它各种非法行为。
最后我们要说的就是感谢广大鸽友对我们的支持,我们将尽我们的全力,为广大鸽友提供一个公平、公开、公正、透明比赛环境,来回报广大鸽友对红生公棚的支持!感谢大家!
红生公棚
200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