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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7年全国信鸽比赛竞赛规程通知 体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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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火车头、石油信鸽协会:
为唱响《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主题,推动全国信鸽事业进一步发展。现将2007年中国信鸽协会主办的第二十三届全国信鸽竞翔通讯赛、第八届信鸽国家赛、第二届全国千公里信鸽联赛、第五届全国幼鸽联赛、第二十三届全国信鸽品评赛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请各协会将组织参赛规程及竞赛委员会、仲裁委员会、裁判组名单报中国信鸽协会。
中国国际信鸽公棚赛全国信鸽锦标赛暨世锦赛选拔赛、中国国家信鸽公棚赛规程另发。
第二十三届全国信鸽竞翔通讯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中国信鸽协会
二、承办及参赛单位:各省(区、市)及行业信鸽协会
三、比赛时间:2007年1月1日至11月30日(广东、海南省比赛时间从2006年11月11日起跨年度计算)
四、竞赛项目:
300公里(山区和边远地区选赛项目)、500公里、700公里、1000公里、1500公里
五、竞赛办法:
(一)由参赛协会负责组织实施竞赛工作;
(二)执行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三)参赛鸽必须佩带所属协会全国信鸽统一足环(含中鸽协纪念环);
(四)参赛协会请于11月30日前将每项比赛前10名的竞翔成绩报告表(规则表七)及电子版成绩(word或excel文档)报中国信鸽协会,否则不予计算团体总分。电子邮箱:chnrpa@sina.com。
六、名次录取和奖励:
(一)团体每项录取前3名(不含300公里比赛,根据各省级协会每项比赛前10名平均分速计算成绩),颁发奖杯。
(二)单鸽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行业信鸽协会排名,每项录取前10名,前3名颁发全国体育竞赛奖章;前10名颁发中国信鸽协会统一奖状。
(三)省级协会名次录取比例和奖励办法自定。
第八届信鸽国家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中国信鸽协会
二、协办单位:
天津市信鸽协会、河南省信鸽协会
湖北省信鸽协会、甘肃省信鸽协会
三、竞赛时间:
2007年5月12日(平凉赛区2007年4月14日)
四、司放地点:天津、郑州、武汉、平凉
五、竞赛项目:
400公里、500公里、600公里、700公里、800公里、900公里、1000公里及以上级
六、承办及参赛单位:
距天津、郑州、武汉和平凉市380公里以上空距的(含380公里)省(区、市)及行业信鸽协会。
七、参赛办法:
(一)报名
1.以省(区、市)及行业信鸽协会为单位组织报名(参赛羽数不限);
2.参赛报名表于2007年4月1日前报中国信鸽协会,无报名表成绩无效;电子邮箱:chnrpa@sina.com,传真:010-67133577。
(二)参赛费
每羽参赛费2元,各参赛协会在司放点统一交赛区竞委会。
(三)足环规定
参赛鸽必须佩带一枚所属协会全国信鸽统一足环。佩带非所属协会代码足环的赛鸽不允许参加比赛(中鸽协纪念环除外)。
(四)空距测量
必须使用卫星定位仪(GPS)测量比赛空距(司放点至每户鸽舍),否则不计成绩。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二)由省级协会负责组织报名;选派异地裁判员;安排集鸽、运送赛鸽;成绩汇总、上报等工作;
(三)由省级协会统一制作下发集鸽暗章,由天津、河南、湖北和甘肃
信鸽协会准备司放点的暗章(备用);
(四)归巢鸽报到必须使用数字型计时表计时,并依北京时间对时,报到时间精确到“秒”;
(五)从各省(区、市)及行业协会第一羽赛鸽归巢开始计算有效报到日期,400、500公里级有效报到时间为2日,600、700公里级有效报到时间为3日,800公里级以上项目有效报到时间为4日;
(六)比赛结束后,请参赛协会速将本协会审核、盖章确认的前100名竞翔成绩报告总表及电子版成绩(word或excel文档格式)报中鸽协,截止时间为6月15日,否则不予进行国家级排名。
九、司放:
(一)参赛协会必须选派有经验的一级裁判员负责赛鸽的运送和司放工作,并依参赛鸽羽数配备足够数量的司放员;
(二)以省级协会为单位于5月11日22时(平凉赛区4月13日)前抵达指定司放点;
(三)以省级协会为单位组织安保,裁判员应做到人车不分离;
(四)如因天气原因不能同时开笼,则以司放地当日气候决定司放时间;
(五)由中国信鸽协会选派的裁判员和司放地裁判员共同执行比赛监放工作;
(六)各参赛单位自备赛鸽饲料,防寒、防雨用具及必备物品。
十、名次录取及奖励:
(一)国家级排名:按赛线方向汇总四个赛区成绩统一排名(重庆、四川除外),每条赛线录取前100名,颁发中国信鸽协会统一奖状,前3名发全国体育竞赛奖章。
1、郑州赛区
北赛线: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东部区、辽宁、吉林、黑龙江
南赛线:湖北、湖南、江西、广东、广西、福建
东赛线:山东、安徽、上海、江苏、浙江
西赛线: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
2、武汉赛区
北赛线:河南、河北、北京、天津、山东、内蒙古东部区、辽宁、吉林、黑龙江、山西
南赛线:湖南、广东、海南、江西、福建、广西、贵州
东赛线:江苏、安徽、浙江、上海
西赛线:甘肃、宁夏、青海、陕西、新疆
3、天津赛区
北赛线:内蒙古东部区、辽宁、吉林、黑龙江
南赛线:山东、河南、安徽、江苏、上海、浙江、湖北
西赛线:山西、内蒙古西部区、陕西
4、平凉赛区
北赛线:内蒙古西部区、甘肃、宁夏
南赛线:云南、贵州、广西
东赛线:陕西、山西、河南、湖北、安徽、江苏、上海、浙江、山东
西赛线:青海、新疆
5、重庆、四川两个协会成绩汇总统一排名。
6、行业体协所属协会按协会所在地位置汇总成绩。
(二)省级排名:名次录取及奖励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行业信鸽协会自定。
(三)国家级排名和省级排名奖状由中国信鸽协会统一发行,协会自行印制的奖状无效。
十一、经费
(一)各单位参赛组织费、赛鸽运输费、工作人员及裁判员往返交通费和在当地的食宿费用自理;
(二)中国信鸽协会指派的裁判员差旅及食宿费由赛区负担;
(三)各参赛鸽司放点包干经费:
1.5万羽以内包干经费为实际参赛费;1.5万羽以上至3万羽为3万元;3万羽至5万羽为4万元;5万羽以上为5万元。
各赛区(司放点)负责联系参赛协会司放人员和工作人员每日工作用餐和住宿。
十二、司放点协会联系方式:
天津市信鸽协会地址:天津市南开区临汾路50号
邮编:300110 电话:022-27573121 电子邮箱:ppa7515@163.net
河南省信鸽协会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健康路99号省社体中心业务五部
邮编:450053 电话:0371-63862883 电子邮箱:lizheng75@126.com
湖北省信鸽协会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体育馆路5号
邮编:430071 电话:027-87313615 电子邮箱:hbstzx@hbstzx.com.cn
甘肃省信鸽协会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广场南路51号统办一号楼裙三楼320室
邮编:730000 电话:0931-8960056
十三、赛后请各赛区司放点速将参赛统计表、参赛费及赛区总结交中国信鸽协会。
预计参赛羽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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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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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方式
(请划ü) |
火 车 |
赛 鸽 车 |
汽 车 |
其 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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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赛区
(请划ü) |
天 津 |
郑 州 |
武 汉 |
兰 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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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鸽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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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其它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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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全国千公里信鸽联赛
一、主办单位:中国信鸽协会
二、承办单位:各省(区、市)及行业信鸽协会
三、竞赛时间:由联赛组成协会商定
四、司放地点:由联赛组成协会商定
五、竞赛项目:1000公里(负5%)
六、参赛办法:
(一)以省(区、市)及行业信鸽协会为单位,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联合报名参赛,制定竞赛规程,并将竞赛委员会、仲裁委员会、裁判员名单报中国信鸽协会。
(二)参赛鸽必须佩带所属协会全国信鸽统一足环(含中鸽协纪念环);
七、竞赛办法:
(一)由参赛协会负责组织实施竞赛工作;
(二)原则上比赛必须在同一个司放点、同时司放;
(三)执行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四)比赛结束后15日内请各赛区竞委会将比赛前200名的竞翔成绩报告表(规则表七)及电子版成绩(word或excel文档格式)报中国信鸽协会(电子邮箱:chnrpa@sina.com)。
八、名次录取及奖励办法:
(一)两个单位组成的联赛,单鸽取前50名;三个或三个以上单位组成的联赛,单鸽取前200名;颁发中国信鸽协会统一奖状。各省级协会前3名颁发全国体育竞赛奖章;各赛区前3名颁发奖杯。
(二)省级协会其他名次录取比例和奖励办法自定。
第五届全国幼鸽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中国信鸽协会
二、承办单位:各省(区、市)及行业信鸽协会
三、竞赛时间:2007年9月10日至11月30日
四、司放地点:以市级协会为单位统一司放点,省级协会确认,报中国信鸽协会备案
五、竞赛项目:500公里(负5%)
六、参赛办法:
(一)报名及参赛资格:
1.以省级协会为单位组织报名;
2.参赛鸽必须是当年幼鸽,佩戴所属协会2007年全国统一足环;
3.参赛会员须填写“竞翔报名单”,份数由省级协会确定;
4.各省级协会在8月底前将全国幼鸽联赛报名单上报中鸽协,
无报名单成绩无效。电子邮箱:chnrpa@sina.com,传真:010-67133577。
七、竞赛办法:
(一)参赛协会必须使用GPS全球定位系统测定比赛空距(所有参赛者鸽舍经、纬度);
(二)执行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三)由各参赛协会组织报名、选派异地裁判员、成绩汇总等项工作;
(四)由各参赛协会统一制作下发暗章;
(五)各参赛协会必须在12月10日以前将省级协会前30名成绩报告表和电子版成绩(word或excel文档)及参赛协会信鸽竞
翔监放单复印件报中鸽协,中鸽协电子邮箱:chnrpa@sina.com。
八、录取名次:
(一)团体:录取前6名,(以参赛协会上报的前30名赛鸽成绩平均分速计算名次)颁发奖杯;
(二)单鸽:以参赛协会上报的前30名成绩进行全国排名,前6名颁发奖杯,前500名颁发中国信鸽协会统一奖状,向各参赛协会前3名颁发全国体育竞赛奖章;
(三)各省(区、市)及行业协会可依据本地区实际情况酌定其他奖励办法。
九、其它:
(一)集鸽、运输、司放、监放等相关环节统一由参赛协会协调、部署,严格按照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执行;
(二)对虚假舞弊行为,一经查实中鸽协将给予严肃处理并通报全国。要求各省市建立建全监督机制。
基层参赛协会 |
会员数 |
预计参
赛羽数 |
司放地 |
比赛日期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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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届全国信鸽品评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中国信鸽协会
二、承办单位:待定
三、比赛时间:2007年12月中旬
四、参赛单位:各省(区、市)及行业信鸽协会
五、竞赛项目:300—500公里级、700公里级、1000公里级、1500公里级品评
六、竞赛办法:
(一)执行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二)各参赛协会分别在全国通讯赛、国家赛、锦标赛、千公里联赛、幼鸽联赛以及省级协会指定的其它竞翔比赛(500、700、1000、1500公里)项目中评出雌、雄各1羽参加全国品评赛;因故不能参赛的单位须写出书面申请,报中国信鸽协会批准;
(三)品评鸽竞翔成绩的要求由省级协会自定,原则在100名以内。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每个组别雌、雄各录取前8名;
(二)前3名颁发全国体育竞赛奖章,前8名颁发中国信鸽协会统一奖状;
(三)评选参赛协会组织奖,前6名颁发奖杯。
评选条件:积极报名参赛、参赛级别齐全;赛鸽资料完整,符合规则要求;积极组织参赛鸽参加竞拍交流;选派裁判员参加大会裁判工作;比赛成绩优异。
八、获奖鸽交流拍卖:
(一)各级别雌雄组前8名获奖鸽自愿参加全国名优赛鸽交流拍卖会,请各参赛协会根据本地区情况落实参加拍卖的办法并提前通知会员做好准备;
(二)未获奖赛鸽自愿报名参加交流拍卖。报名一经批准,享有获奖鸽同等权利和义务。
九、参赛鸽必备材料:
(一)血统书(附足环证);
(二)简介:会员姓名、所属协会、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赛鸽最好成绩(附协会证明);
(三)鸽主要求起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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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3-1 16:43:53 | 【收藏该文章】 【打印】 【关闭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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