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鸽比赛夺魁被疑舞弊 上诉后法院称不属民事诉讼
邓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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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08月08日02时40分来源: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邓婷)吴先生的信鸽在从葫芦岛飞回北京的比赛中得了第一名,但是鸽赛举办方却以他的鸽子飞行速度超常规为由取消了对他5000元的奖励。不服气的吴先生把举办方告上朝阳区法院,要求返还奖金并赔礼道歉。昨日,法院裁决驳回了吴先生的起诉。理由是,信鸽比赛是属于国家体育项目之一,比赛产生的争议应适用体育仲裁处理,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吴先生是一名信鸽爱好者。去年10月,他带着爱鸽参加了由朝阳区京龙赛鸽俱乐部与北京邮政通信鸽协会协作组织的“幼鸽翻越山海关比赛”。赛事规定,第一只从辽宁葫芦岛飞回北京的鸽子获奖5000元。10月2日,吴先生的鸽子花了约4小时的时间第一个飞回北京,然而裁判均惊讶于吴家鸽子的飞行速度。从葫芦岛飞回北京通常需要5个小时左右,如遇年富力强的鸽子,最多也就节约十几分钟。而吴家的爱鸽一下就把这一纪录提前了约1个小时,相当于比第二名每分钟快125米。
尽管裁判们疑团重重,但还是按规定把“黑马”的比赛成绩登记在案,同时他们提醒吴先生应该在一个半小时左右赶快抱着鸽子来核实。然而,在这段时间里裁判们始终没等到吴先生。随后,吴先生又打电话重报了相同的环号和胶条密码,尽管这次吴先生的鸽子的成绩还是第一名,并且接近合理时间,但裁判们考虑到可能舞弊的情况,还是以超常规飞行、超时间报送为由仲裁比赛无效。
4楼 评论者:bssg 时间:2003-8-9 19:51:45 IP:61.147.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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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理有据吴先生之赛鸽超常表现也有可能,但其没将赛鸽按规定时间送到鸽会验证,鸽会作出取消赛绩的规定也是情理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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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评论者:救护车 时间:2003-8-8 19:02:18 IP:61.5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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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正常的做法法院的处理是正确的,体育比赛发生的涉及竞赛成绩的纠纷,只能按体育仲裁法去处理,如果参赛者动不动就把比赛组织者告上法庭(违反规程运作另说),比赛就没法办下去了。协会对“超常规”成绩的处理的采用,是因为比赛组织者的能力有限,很难抓住可能“作弊”的证据,但为对比赛的公正性负责和维护广大参赛者的利益,《规则》才出台了“超常规”这项处理办法。受“超常规”处理的会员,其实也并不就是真的被认为是作弊了,成绩被取消,协会可没说你作弊;取消成绩的理由其实就一条:“不可能有这样的成绩,协会不予认可”。其实这位参赛者不识实务,告状的作用只是求得一下心态的平衡,告到法院根本没法胜诉。唯一解决的办法,就是以书面形式在规定的有效时间内(还得交纳一定数额的仲裁风险金,败诉不退,胜诉加倍奉还),告到比赛事先设的仲裁委员会(这是每个会员都可享受的权利),由仲裁委员会按规则和实际情况去处理。不过,最好最实际的做法,还是自认“冤枉”吧!不管是否作弊了,光荣的执行比赛组织者的裁决,那才是最理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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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评论者:T.天水一方 时间:2003-8-8 13:53:05 IP:218.69.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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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弊!!!!!!!肯定是作弊了。还是是个弱智的作弊方法。一下子领先1个多小时。露馅了吧。哈哈哈哈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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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评论者:whlluck 时间:2003-8-8 11:20:21 IP:202.2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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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确实超常规,但不排除这只鸽子确实很牛的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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