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盗信鸽33只 财迷心窍被判刑
看到别人家养了不少信鸽,于是便动了歪心思,盗走信鸽带回家中饲养。近日,安徽舒城县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盗窃案,判处被告人沈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去年上半年,沈某先后三次至舒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民村境内,当时该村史某家中无人居住,沈某通过攀爬户外脚手架等方式,至该村村民史某家三楼,共窃走放置于此鸽笼内信鸽33只,并用编织袋将鸽子装走带回其自己家中饲养。2014年7月31日,沈某被公安人员抓获,并从其住处查获其盗取的33只信鸽,经鉴定,被盗信鸽价值人民币8250元。案发后,被盗信鸽已经全部返还被害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根据被告人沈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其社会危害程度,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