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4月11日),在中信网看见一篇报道,是转载内蒙古自治区信鸽协会文件,蒙鸽协发[2015]1号《关于2015年内蒙古信鸽协会监赛公棚的公告》:
自治区信鸽协会2015年度秋季公棚竞赛申报、注册工作,按公告于3月31日结束。按照中国信鸽协会《公棚竞赛管理暂行规定》和《内蒙古信鸽协会公棚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将保证金存入当地监管协会账户并且到内蒙古信鸽协会递交了监赛申请的公棚有11家,经内蒙古信鸽协会研究、核准,各项申报手续齐全,达到规定要求,其竞赛规程已在内蒙古信鸽协会备案、注册的有以下公棚(俱乐部):
1、内蒙古乌拉特前旗乌拉山赛鸽公棚
2、内蒙古(巴盟)铭桥赛鸽公棚
3、内蒙古威力赛鸽公棚
4、包头市爱亚卡普通鑫赛鸽公棚
5、包头市(土右)宏翔赛鸽公棚
6、包头市宏飞赛鸽公棚
7、包头市威业赛鸽公棚
8、包头市北方赛鸽公棚
9、包头市大鸽大赛鸽公棚
10、呼市翔盛赛鸽公棚
11、呼和浩特市蓝天赛鸽公棚
在此,内蒙古信鸽协会郑重宣布,以上公棚是2015年内蒙古信鸽协会核准监赛的11家公棚。届时,内蒙古信鸽协会将协调、委派裁判长带领裁判组,全程监督这11家公棚收费站上笼的查棚、预赛、决赛及附加赛的事宜,充分行使监赛职能,切实保障鸽友的权益和比赛的公正性。其他未按《规定》和《管理办法》办理公棚监赛申报手续的公棚,不得使用内蒙古信鸽协会监赛的字样对外宣传,所产生后果自负,未经批准的公棚,内蒙古信鸽协会将不予委派裁判监赛执裁。
特此公告!
内蒙古信鸽协会
2015年4月1日
我们从内蒙古信鸽协会的《关于2015年内蒙古信鸽协会监赛公棚的公告》可以看出以下几个端倪:
一、已经批复的11家公棚是符合中国信鸽协会《公棚竞赛管理暂行规定》和《内蒙古信鸽协会公棚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将保证金存入当地监管协会账户并且到内蒙古信鸽协会递交了监赛申请报告,经内蒙古信鸽协会研究、核准,各项申报手续齐全,达到规定要求,其竞赛规程已在内蒙古信鸽协会备案、注册的。
二、内蒙古信鸽协会郑重宣布,以上核准监赛的11家公棚,届时,内蒙古信鸽协会将协调、委派裁判长带领裁判组,全程监督这11家公棚收费站上笼的查棚、预赛、决赛及附加赛的事宜,充分行使监赛职能,切实保障鸽友的权益和比赛的公正性。
三、其他未按《规定》和《管理办法》办理公棚监赛申报手续的公棚,不得使用内蒙古信鸽协会监赛的字样对外宣传,所产生后果自负,未经批准的公棚,内蒙古信鸽协会将不予委派裁判监赛执裁。
现在,陕西的公棚情况与内蒙古差不多,由省市两级鸽会监赛的公棚也就是十几家,而陕西公棚有34家,想必还有十几家公棚没有鸽会监赛。对于这些没有鸽会监赛的公棚得到的处罚就是两条:
第一,不得使用信鸽协会监赛的字样对外宣传;
第二,信鸽协会将不予委派裁判监赛执裁。
对于没有信鸽协会监赛的公棚的实际情况是,一样在信鸽媒体上宣传,只是不能在《中华信鸽》杂志上刊登。比赛时一样有裁判员在操作,只是以鸽友代表的身份出现。有意思的是,还有的没有信鸽协会监赛的公棚比赛异常火爆,公棚不赔钱。
但是,在陕西鸽界还是比较认可有信鸽协会监赛的公棚,起码对公棚有一个压力,一般有实力的公棚还是希望得到信鸽协会的监赛,尽量把比赛做得“公平、公正、公开”,让参赛鸽友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