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养鸽子 居民伤脑筋 律师说法:涉嫌扰民可以起诉
本来小区环境不错,但自从来了鸽子,就乱套了……7月15日,家住(浙江嘉兴)罗星街道锦和苑小区16幢的陆女士向记者反映,小区内21幢顶楼有人搭了鸽子棚养鸽子,快2年了,鸽子放飞时,常常弄得衣服、窗户上到处都是鸽子粪,周边几幢居民都不堪其扰,希望物业和相关部门能出面处理。
小区居民“头痛” 鸽子扰民怎么办
“我把被单洗了晾在外面,下班回来一瞧,上面全是鸽子粪便,又得重新洗过。”陆女士说,这样的事情经常发生,甚至让她产生了“强迫症”:每次收好衣服后,会一件件反复查看有没有鸽粪沾在上面。为此,她数次和物业反映,但后来都不了了之。“现在活禽都管得很严,鸽子难道就没人管吗?”
7月15日下午,记者来到锦和苑小区21幢看到,这是一幢6层的住宅楼,站在楼下望向楼顶,看不到什么东西。随后,记者来到21幢后面一幢楼的6楼,看到顶楼有一个用金属框搭建成的笼子,远远望去,未看到鸽子,不能确定这是否就是居民反映的鸽子棚。不过,住在附近一幢楼的居民吴阿姨说,这是鸽子平时晒太阳的晒棚。“我上班下班时看鸽子的主人放飞过,鸽子粪弄得窗户上、衣服上都是,去年春天禽流感流行时,我拍了照片到物业反映,但后来也没有消息。”
对于居民的投诉,住在21幢6楼、鸽子的主人沈先生是知情的,但他并不认为问题是他造成的。“我一共养了30多只,都是信鸽,每天上午8时前和下午5时后,避开居民晾晒时间,各放飞一次,信鸽经过训练,只会绕着21幢上空飞翔,是不会影响到别幢住户的,那些住户受到的影响,大都是野鸽子、白鹭等野鸟造成的。”沈先生表示,他养鸽子是经过县里的信鸽分会批准的,而且鸽子都养在阁楼里面,只是偶尔到楼顶的晒棚晒晒太阳,晒棚建的位置也属自有平台,不属公共平台。“我从14岁开始养鸽子,养了快40多年了,很有感情,现在叫我不养,肯定是不答应的。”
鸽子问题难解决 10%居民拒缴物业费
对于鸽子扰民,双方各执一词,究竟该如何处理?记者随后找到了锦和苑物业管理部门——城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部主任邬育建知道记者来意后,表示物业对此也很为难,他解释:“我们也接到过好几次投诉了,光县长热线的投诉就有5起,鸽子粪在放飞过程中掉在周围住户晒的衣服、被子上,还引来了大量野鸽子在高层房屋的空调外机上筑巢,10幢、15幢、16幢、20幢、21幢的很多业主都投诉过。”为此,物业联系社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多次上门做工作,但由于种种原因,事情一直拖着,现在受鸽子影响的200多户、10%的业主都以此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
“接到投诉后,执法队员就去了那户沈姓业主家了解情况,我们发现,该业主确实把鸽子养在阁楼里,打扫得比较干净,搭建的晒棚,是建在自有平台上的,只是一个铁丝网笼,该业主也在县体育局办理了信鸽养殖许可,搭建的鸽棚鸽笼在体育局也是有登记的,属于县体育局的管理范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罗星中队一名经办执法人员这样表示道。县体育局信鸽分会会长钱奇则表示,对这户沈姓业主是比较了解的,确实属于“持证养鸽”,“如果他养鸽不卫生、不按照规定时间放飞、搭建违章建筑,我们是可以对他进行规范管理的,但他并没有这些问题。对于居民提出的鸽粪扰民问题,他也是避开了晾晒时间放飞的,所以作为分会也没有管理依据。”
面对执法上的种种空白、限制,记者随后咨询了嘉深律师事务所杭璐东律师,了解到,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作为饲养鸽子的业主,不应给相邻方的生活造成妨碍或损失,如鸽子噪音、粪便等,受到侵害的业主可以起诉,要求鸽子业主停止侵害。
记者手记:居民盼望良好的居住环境是人之常情,养鸽业主饲养信鸽陶冶情操也无可厚非。但两者发生矛盾冲突时,该如何处理?如果相关部门、协会在出台相关管理规定时有更多的细化规定来约束养鸽行为,这类矛盾可能不会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