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信鸽协会2015年信鸽裁判员培训注册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云南省信鸽协会信鸽运动裁判员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请示云南省体育局同意,今年将对全省信鸽运动项目的裁判员进行培训考核并注册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入下:
一、总体时间安排:2015年12月-2016年1月
二、地点:
省鸽协将在滇中、滇东北、滇南、滇东南、滇西设五个培训注册点,由培训点所在地的州市信鸽协会或州市体育行政部门为承办单位,具体地点由承办单位确定,另行通知。
省鸽协委派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授课、组织考试、阅卷及注册工作。
三、培训注册的分区及时间安排:
(一)滇西:大理州承办,参加培训的州市:保山市、德宏州、丽江市、临沧市。
时间安排:2015年12月26-27日
(二)滇南:普洱市承办,参加培训的州市:玉溪市、版纳州。
时间安排:2015年12月12-13日
(三)滇东南:红河州承办,参加培训的州市:文山州。
时间安排:2015年12月19---20日
(四)滇东北:曲靖市承办,参加培训的州市:昭通市。
时间安排:2015年12 月26---27日
(五)滇中:昆明市承办:参加培训的州市:楚雄州,以及其他各点在培训期间,因故未能参加培训的人员,最后到昆明参加补培。
时间安排:2016年1月10---11日
四、本次参加培训注册的裁判员:
(一)云南省信鸽运动的所有裁判员,都须按照《云南省信鸽协会信鸽运动裁判员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参加培训、考核和注册。
(二)2014年及2015年经各级协会培训考核,并经相应的体育行政部门审核,颁发裁判员等级证书的,不参加此次培训,由各州、市信鸽协会上报注册。
(三)现职一级裁判员,50岁以下须参加培训和考试,50岁以上只参加培训,不参加考试。60岁以上的可以不参加培训和考试,由所在州市协会统一上报省鸽协注册。
五、裁判员晋级培训:
(一)州市协会推荐,体育行政部门同意,年龄在50岁以下,申请三级裁判的人员。
(二)执裁二年以上,经协会推荐,体育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晋升二级的三级裁判员。
(三)执裁三年以上,经协会推荐,体育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晋升一级的二级裁判员。
(四)以上人员参加培训的各级裁判员,考试合格后,按管理权限和程序申请信鸽运动裁判员技术等级证书。
(五)申请晋级的人员,培训前要准备二张小一寸的照片,考试完毕用回形针别在申请表上。
(六)各州市的各级裁判,培训考试合格后,必须按“暂行管理办法”的要求,填报裁判注册登记表,报省协会备案。省协会经审核后颁发注册证,凭证执裁。
六、报名:
各级团体会员应将所属裁判员的参培名单,于2015年11月10日以前,将报名表(一式二份),分别报承办单位和省鸽协。
具体联系方式另行通知。
七、经费:
参加培训及注册的裁判员,旅差费自理。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培训费、考试费由省鸽协按每人每天260元,补助到承办协会,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承担。
一级裁判员注册费每人10元,各州市收齐后交省鸽协。二、三级注册费,由各级协会和相应体育行政部门自行制定收取。
八、注意事项:
(一)裁判注册培训是加强裁判管理的重要手段,各级协会要统一认识、精心组织,确保参加培训的裁判员无人遗漏。
(二)新培养的裁判要注意年龄,身体状况,思想素质,奉献精神,文化水平,工作能力。
(三)各承办单位根《云南省信鸽协会信鸽运动裁判员暂行管理办法》的要求,于11月10日前拟定好具体的实施方案,上报省鸽会审核。
(四)参加考试人员自带计算器。
云南省信鸽协会
2015年10月20日
发:各会员单位
抄报:各州、市文体局竞训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