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扬州市第十二届幼鸽特比环大奖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扬鸽字(2015)第10号
各县(市、区)鸽协、市直俱乐部:
现将2016年《扬州市第二届幼鸽特比环大奖赛竞赛规程》印发,请各单位依据本规程,认真做好组织会员参赛的各项服务工作。
因为定制的特比环将于12月8日到扬,请各单位即日起组织收费预定,售环于12月20日结束,过时不售。
各单位在售环过程中,一定要提醒会员,当前赛鸽风险加大,要谨慎、量力,自愿参赛。此外,会员参赛就必须承诺无条件服从市鸽协对竞赛的管理。
鉴于特比环大奖赛的特殊性,对任何有作弊行为的会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全部成绩并视情给予停赛2年以上直至开除会籍的处罚。
本通知下发后,各单位应指派专人办理售环工作,注意严格登记手续,不得售环给非市直会员及非本单位会员。预定售环期间应按要求及时上报预定数,售环期间如发现问题及时与市鸽协沟通,共同协调处理好各类矛盾。
特此通知
扬州市信鸽协会
2015年12月4日
2016年扬州市第十二届幼鸽特比环大奖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扬州市信鸽协会
二、协办单位:各县(市)区鸽协、市直俱乐部
三、项目、地点、时间:550公里级,河南泌阳,
2016年11月17日(周四)集鸽,11月19日比赛。如遇恶劣天气改期,另行通知。
四、参赛规定:
1、参赛者必须是获得2016年注册资格的扬州市鸽协市直会员,应知晓并认可市鸽协各项竞赛规定和要求,承诺无条件服从市鸽协对竞赛的管理。
2、所有参赛会员都必须能够准确使用联通声讯台电话报到。确实具备稳定使用爱羽牌电子扫描鸽钟报到条件的,可用电子扫描鸽钟报到。
3、参赛费:120元/付;司放费5元/羽。
4、各单位提前收费预定,总量限12000付,过时不售。2015年12月领取正、副环。足环售出,概不退换。
五、竞赛规定:
1、执行中鸽协《中国信鸽竞赛规则》(2015)、执行扬州市鸽协各项竞赛规定及 “2016年扬州市信鸽竞赛规程”。
2、会员必须在本人注册单位购环、参赛。因违反协会章程、竞赛规则、规程等,受到停赛以上处罚,取消参赛资格的会员,责任概由本人自负。
3、参赛会员必须主动查询比赛的相关信息,否则发生任何差错责任自负。
4、参赛鸽必须佩戴市鸽协配发的中鸽协标准足环(正环)及市鸽协特制的金属内套环(副环)。全国统一足环和金属内套环必须佩戴在参赛鸽的同一只脚上,依顺序先戴上统一足环,接着套上金属内套环,内套环裙边在下,凡未按规定要求佩戴或没有佩戴金属内套环之鸽,均无比赛资格。
5、正、副环必须对应准确无误,购环后发生任何差错、破损均取消参赛资格或成绩。抹环参赛的一律以作弊论处。
5、必须使用联通声讯台电话或爱羽牌电子扫描鸽钟报到。会员须对报到是否成功负全责。未经大赛裁判组批准,同一归巢鸽使用两种方法报到的,以后一成绩计算。
6、比赛期间参赛会员不得离开鸽棚,否则发生报到差错或者因不能及时查棚验鸽成绩取消,责任自负。
7、有效报到时间:第一羽归巢日起至第三日18:00截止。报到有效时间内获奖名额如未报满,名次鸽达75%则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否则由未获奖参赛鸽均分。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1、按报名售环数10%录取。前三名奖杯、名次鸽奖金、前100名奖状。按75元设市奖,冠军不超过5万元;以城市为赛区,按40元设赛区奖。
2、环随人奖,领奖必须凭会员证、足环证。奖金税自理。
3、2016年1月10日前公布各单位参赛环号及奖金设置具体方案。
七、其他:未尽事宜另发补充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扬州市信鸽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