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一小区居民养鸽子扰民 “罚款通知”贴上门
亚心网讯(记者 李雯)昨日,一张禁止居民饲养家禽的通知,引起乌市珠江路百商百乐苑小区居民的讨论。“通知说如果违反规定在小区养家禽,要罚款3000元到5000元。不知道是谁贴的,他有处罚的权力吗?”小区居民倪红兵说。
5月4日,记者在百商百乐苑小区看到,每个单元门口都贴有“关于禁止居民饲养家禽家畜的通告”。通知引用了《城市容貌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城市禁止饲养家禽的规定,要求饲养家禽的居民在5月1日前处理。逾期未处理……对户主予以3000元到5000元处罚。
小区一家住户在一楼窗户外添加阳台饲养鸽子。亚心网首席记者 张万德 摄
倪红兵在小区住了8年多,他说,小区有几户养鸽子的居民,鸽子产生的噪音和排泄物给其他居民的生活造成了困扰。4月25日,他看到了单元门上的通告。
小区的悦和佳诚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称,物业常收到居民对养鸽子的投诉,他们也进行了协调,这种现象还是存在。但物业没有张贴此类通知。
沙区炉院街片区管委会双和社区书记施淑兰说,社区也没有张贴通知。社区工作人员凯撒说:“可能是居民自己张贴的。”
在居民指引下记者看到,19号楼3单元1楼阳台封闭喂养了十几只鸽子,1楼窗户上、楼下草地上满地的粪便和羽毛,散发出臭味。记者走访观察到,小区还有4户居民养了鸽子,散养的鸽子集中在楼顶,最多约30只,最少10只,其中25号楼2单元3楼住户养了一只呱啦鸡,见到行人就叫。
社区工作人员凯撒说,4月5日双和社区已联合炉院街执法中队对小区养鸽居民下发整改通知,要求其中一名养鸽居民哈先生在1个月内转移鸽子。其他养鸽居民,社区将陆续进行协调处理。
沙区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表示,百商百乐苑小区通知中的《城市容貌标准》并未出台,小区居民饲养家禽的相关规定应参考《乌鲁木齐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居民无权在小区内张贴处罚通知,也无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