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养鸽子的男子在微信群中上传别人家的“名鸽”图片假装拍卖,收到钱后便消失。自以为做得挺“完美”,可他却为自己小聪明付出了代价。值得一提的是,警方经侦查后发现该男子此时正在拘留所羁押,等到其羁押期满当日,民警为此专门到拘留所门前“守株待兔”。近日,葫芦岛市公安局南票分局高桥镇派出所副所长张金波说,该男子刚出拘留所大门就又进看守所。
2018年2月19日,河北省秦皇岛市周某、杨某某到南票公安分局高桥镇派出所求助称:二人于2018年1月,先后三次通过微信转账4400元给高桥镇微信号为“王某鸽舍-王某”,购买三只信鸽,付款后多日未收到鸽子。二人立即到高桥王某鸽舍问询和协调此事,因鸽舍负责人王某毫不知情,担心被骗,故到派出所求助。
高桥镇派出所所长张同光、副所长张金波得知情况后一边向局领导汇报,一边与民警展开分析研判,初步断定这是有人冒用“王某鸽舍”名义实施诈骗,警方立即对周某、杨某某求助情况立案查处。案件侦查期间,南票分局局长沈连春、副局长凌玉志多次过问并指导案情,指示要尽快破案,挽回受害人的损失。
经过2个月缜密侦查,4月22日,警方得知,高桥镇高城子村杨某有重点嫌疑。杨某加入一个信鸽微信群,自称“王某鸽舍-王某”,并在群中上传带有环号、参加比赛的获奖信鸽图片进行拍卖。被害人周某、杨某某、宋某某看到该信鸽信息后,在微信上与杨某交易,三个人四次通过微信转账方式付给杨某6420元,杨某收到钱后便消失。同时警方经侦查发现,嫌疑人杨某于今年4月18日,因无证驾驶被交警高桥大队依法行政拘留7日。
4月25日是杨某的拘留期满释放日,高桥镇派出所民警提前在葫芦岛市拘留所大厅里等候。当杨某刚走出来,民警就上前表明身份后将其带上警车。“起初他感到很惊讶,咋刚出来就又有警察来抓他。后来听说是调查鸽子的事情后,他低下了头,交代的事实与买鸽子受害人所陈诉的完全吻合,可那些钱已被其挥霍。”
“杨某也养鸽子,但他养的鸽子都是普通品种。由于与王某鸽舍老板的孩子是同学,看到人家的鸽子经常参加比赛获奖挣了钱,他认为这是个来钱道儿。听说参加过比赛获奖的鸽子一只都在1000元以上,于是将网上‘名鸽’信息等发到微信群为幌子兜售。经过网上讨价还价达成交易后,杨某收到钱后却没有将鸽子发给对方。事后他也挺后悔。”张金波说。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