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郭晓明 通讯员赵飞)看到邻居养的信鸽不错,刘某事先联系好买主,趁夜将邻居家养的两箱信鸽偷走后卖给小贩。近日,因盗窃罪,刘某被东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因为没有工作,刘某常常感觉经济困难,便打起邻居边某家信鸽的主意。去年10月24日,以每只信鸽7元的价格,刘某到农贸市场联系好一个小贩,并和对方约定,当晚在朝阳门立交桥下交货。
25日凌晨,看到邻居都已进入梦乡,刘某将边某放在门口的两箱信鸽(共计200只)偷走后,用三轮车载到了朝阳门立交桥下,从约好的小贩手中获得赃款1400元。25日早晨,边某发现信鸽被盗后报警。警方根据目击群众提供的线索,当日便将刘某抓获。
经鉴定,被盗的200只信鸽价值3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