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都市报讯)打算偷几只鸽子来解馋,孰料鸽子因有“贵族”血统而价值不菲,按其估价,苍南县某高级中学5名学生已涉嫌构成盗窃罪。近日,苍南县检察院最终以犯罪情节轻微,对涉案的3名学生作相对不起诉,免于刑事处罚。
去年5月的一个深夜,蔡某、郑某、许某伙同董某、黄某,来到一户养鸽人家里,翻墙入室盗走户主饲养的9只鸽子,准备杀了解馋。可他们发现鸽子脚上戴环,才知是信鸽,便将信鸽放在同学家饲养,后被该同学母亲全部放飞。
案发后,当地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很快抓获5名涉案人员。失主介绍,被盗的9只信鸽大多有“贵族”血统,经物价部门鉴定,所盗鸽子总价值为6000元,已达刑事立案标准。当地公安机关遂以涉嫌盗窃罪,将5名学生中的蔡某、郑某、许某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另2名学生董某、黄某因未满16周岁予以一般行政处罚。
苍南县检察院受理此案后认为,蔡某、郑某、许某事后发现所盗鸽子为信鸽的前提下,仍实施非法占有,其行为应当构成盗窃罪。但考虑到这3人案发时均未满18周岁,为未成年人,且是初犯,案发后积极退赃,又都处于求学阶段,根据国家针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遂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吴祖坚 缪爱萍 陈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