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棚未交费鸽的问题,历来都是鸽友的热门话题,公棚的处理措施也备受争议。然而,前几天关于未交费鸽,四川某公棚出现了一种奇葩的做法,即:给未交费的参赛鸽主发一封律师函,要求拖欠参赛费人员,及时缴清参赛费。逾期未交者,鸽子处置权归公棚所有。
此律师函的发布就像一块大石头砸进了平静的水面,瞬间激起鸽界的波澜,同时出现了以下两种声音:
鸽友心中愤愤不平。鸽友将爱鸽送入公棚进行训养,是对自己的爱鸽和公棚的信任。关于缴费,一般都是鸽友在探视后选择是否缴纳。
鸽友不交费的主要原因有:
1.鸽友去公棚探视后发现自己的爱鸽的整个状态不是很好,或是对爱鸽在公棚训放过程中的表现不是很满意,就顿时对后面的竞赛结果没了把握,及时止损,选择放弃;
2.鸽友临时出现经济困难,致使一时拿不出参赛费,不得已而选择放弃,正所谓一分钱难倒英雄汉;
3.公棚的饲养水平没有达到标准,导致鸽子出现死亡、生病等各类情况,直接影响鸽友的参赛。
竞赛正式开始前,什么可能和情况都存在,但最终交与不交,都由鸽友自主选择。现在委托律师事务所发函,要求送入公棚就必须缴纳参赛费,这明摆着的霸王条款。那按照合约,有的人一只种鸽价格不菲,作出的后代鸽也价值不低,交在公棚里面后养死了或者养残了,那公棚是不是也有义务和责任进行赔偿,难道公棚要效仿枭雄曹操。只许公棚负天下鸽友,不许天下鸽友负公棚。那下次谁还敢送公棚?毕竟一不小心就会吃上官司!那这种做法要是在鸽界盛行,对鸽友的切身利益保护何在?公棚和鸽友的双向选择权何在?鸽界的公平公正何在?
公棚表示实属无奈。据公棚清棚结束后统计到,此届赛事实际收费羽数4393羽,不具备参赛鸽39羽,未交费287羽。此次未交费羽数接近三百,导致竞赛的奖金数额与公棚总收取费用严重失衡,致使公棚出现亏损,采取发律师函这一措施,催促鸽友交费,也是一个无奈之举吧。
对此事情,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