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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秋季竞赛规程公布 设中短距离五级别
2024/2/22 8:51:52
川渝鸽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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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四川省秋季信鸽比赛竞赛,设有350、400、450、500、600公里中短距离五个级别,计划在今年10月底至11月举行,司放地为陕西省秦岭、巴中市南江、云南玉溪、西双版纳大渡岗。详细规程如下:

2024年四川省秋季信鸽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四川省信鸽协会

  二、承办单位:各市(州)信鸽协会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4年10月27日—11月30日(具体比赛时间以补充通知为准)。

  (二)比赛地点:陕西省秦岭;巴中市南江;云南玉溪;西双版纳大渡岗。

  四、比赛项目和组别

  比赛设五个比赛级别:

  (一)350公里级(大于300公里,小于或等于350公里)

  (二)400公里级(大于350公里,小于或等于400公里);

  (三)450公里级(大于400公里,小于或等于450公里);

  (四)500公里级(大于450公里,小于或等于500公里);

  (五)600公里级(大于550公里,小于或等于600公里)。

  五、参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为四川省信鸽协会秋季信鸽比赛,相关市(州)信鸽协会会员均可自愿选择参加。

  (二)比赛以市(州)协会为参赛单位,须在开赛前一日20:00前前往司放地报到,比赛在次日早晨放飞。

  (三)各参赛市(州)协会须在2024年9月10日前确定赴赛地裁判员、司放人员名单,并将填写完整的个人信息资料(姓名、身份证号)表,加盖协会公章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起上传或寄送至省信鸽协会(微信或942994596 qq.com邮箱)。

  六、参赛资格和审查

  (一)须持有中国信鸽协会颁发的会员证,四川省信鸽协会颁发的棚号牌的会员方具有参赛资格。

  (二)参加比赛的信鸽必须佩戴一枚由中国信鸽协会统一发行的22足环或具有全国统一足环相同参赛效力的纪念环方可报名参加比赛。

  (三)佩戴其它足环的信鸽不得参赛,会员的参赛资格由各市(州)具体负责审查。

  七、竞赛办法

  (一)竞赛执行2019年版《中国信鸽竞赛规则》。以分速排列名次,分速高者名次列前,分速相同,赛距远者名次列前,再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二)裁判员凭协会委派证明、裁判证上岗,承担集鸽、监放、归巢报到、成绩汇总、查棚验鸽等全程执裁工作。

  (三)比赛组织者包括裁判员、司放员、工作人员送鸽参赛,必须在现场会员代表的监督下办理交鸽参赛手续。同一人赛鸽应分开装笼,并在归巢报到、汇总成绩时予以回避。

  (四)集鸽报名表要求填写内容必须准确、清晰。如填写错误,影响成绩统计,由填报单位自行负责。各参赛单位领队、司放裁判员按时持集鸽报名表到司放地裁判组报到。

  (五)密码条由各市(州)信鸽协会准备。集鸽完毕后及时张贴公示密码条起止号码。赛鸽笼铅封必须保证其使用的可靠性、安全性和一次性,不得使用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代替铅封使用。

  (六)大赛必须使用经中国信鸽协会审核的电脑计时系统,其生产企业在川机构,应及时同组委会沟通、协调、配合,保证大赛在公开、公平、公正、准确的环境中举行。汇总上报成绩须按中国信鸽协会《全国信鸽竞翔成绩报告表》要求格式,以excle电子文档形式在48小时内上报省鸽协(微信或942994596 qq.com邮箱),否则成绩无效。所报成绩经大赛裁判长审核无误后,正式成绩将上传至省信鸽协会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七)参赛信鸽放飞后,各参赛单位电脑裁判员须即刻按北京时间校对准确,要求正负误差在2秒以内,并由互派裁判员监督执行。

  (八)各个级别归巢报到时间的规定

  (1)350公里级、400公里级、500公里级为放飞当日20:30前报到成绩有效。

  (2)600公里级为放飞次日20:30前报到成绩有效。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获得比赛各级别成绩前三名的,由四川省信鸽协会颁发奖杯和获奖证书,四至十名由四川省信鸽协会颁发奖牌和证书。

  (二)省大赛各级别设立破纪录奖,由四川省信鸽协会颁发奖杯和获奖证书。

  九、技术监督

  本届比赛设立竞赛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和大赛裁判组,大赛裁判长、副裁判长、裁判员、技术监督等由四川省信鸽协会择优选派。

  十、报名和报到

  本次比赛以市(州)协会为参赛单位,各参赛队须在开赛前一日20:00前前往司放地报到。

  十一、经费

  (一)四川省秋季信鸽比赛,省信鸽协会不收取参赛费。各市(州)信鸽协会套设的竞赛项目,收取费用标准由参赛协会自行确定,并负责资金支取、保管和所设奖项的执行等相关工作。

  (二)省鸽协选派的裁判员、技术监督、工作人员以及司放场地的相关费用由省鸽协承担。本届赛事各参赛单位选派赴司放地的裁判员、司放人员在赛点的食宿费用由省鸽协承担。

  (三)在裁判长、裁判员职权范围内处理不了的本赛事争议事项,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照2019年版《中国信鸽竞赛规则》与本竞赛规程予以仲裁。申诉事项应在成绩公布后1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并缴纳申诉费2000元,申诉事实成立退还申诉费,如败诉则不退申诉费。

  十二、其他事项

  本规程的解释权和修改补充权归属于四川省信鸽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发布时间:2024/2/22 8:5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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