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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贵燕隼啄死获奖信鸽 被定“无罪”放归蓝天
2008/1/16 15:20:02
新闻午报记者 王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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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午报16日讯  一只啄死信鸽的猛禽,不但得到信鸽主人“赦免”,还被送到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妥善安置。记者昨天从浦东新区绿化署获悉,这只“犯罪”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已在14日被放飞。

  日前,新区绿化署接到巨峰路苏先生电话,反映在他家鸽棚内发现一只猛禽,啄死并吃掉了他饲养的二羽信鸽,苏先生希望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进行鉴定并处理。

  工作人员接报后立即赶到现场,了解到苏先生是市信鸽协会的会员,他的鸽棚就建在顶楼的露台上。当天早上,他到鸽棚查看时,一只猛禽钻进鸽棚,把他的两羽信鸽啄死,其中一羽信鸽还得过市信鸽竞飞比赛第二名。

  随后,苏先生出于保护野生动物的考虑,拨通浦东绿化署电话,要求对该野生动物进行救护。

  在顶楼露台的笼子里,工作人员看见这只“闯祸”的大鸟。经鉴定,该鸟为燕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主要以小鸟和昆虫为食。工作人员表示,为慎重起见,燕隼被送到浦东新区野生动物救护点饲养观察。14日,状态良好的燕隼重获自由,被放飞在天空。

 

发布时间:2008/1/16 15: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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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评论(8评论
中信网友
7楼
我认为既然是国家保护动物,就应该由国家赔偿损失! 更何况是二奖的鸽子.当然你的做法我是很赞同的.
2008/6/3 12: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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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网友
6楼
支持这样的鸽友! 您是好样的 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 不杀害野生动物是我们的责任
2008/1/18 23:2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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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翔北方
5楼
我的鸽子1.15日被鹰吃了一只,17日这天又来了,落在鸽棚上,我看它是尝到甜头了。
2008/1/18 15: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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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网友
4楼
不管怎么说,鸽友您的做法是对的!【建明鸽舍】
2008/1/16 19: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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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网友
3楼
很好的
2008/1/16 18:5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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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网友
2楼
可以申请赔偿的,野生动物对个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国家进行补偿.
2008/1/16 18:4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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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眼雄鹰
1楼
我们能做的也只有这样啊
2008/1/16 17:2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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