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中国信鸽协会
二、承办单位:各省(区、市)及行业信鸽协会
三、竞赛时间:2008年9月10日至11月30日
四、司放地点:以市级协会为单位统一司放点,省级协会确认,报中国信鸽协会备案
五、竞赛项目:400公里、500公里(负5%)
六、参赛办法:
(一)报名及参赛资格:
1.以省级协会为单位组织报名。
2.参赛鸽必须是当年幼鸽,佩戴所属协会2008年全国统一足环。
3.参赛会员须填写“竞翔报名单”,份数由省级协会确定。
七、竞赛办法:
(一)参赛协会必须使用GPS全球定位系统测定比赛空距(所有参赛者鸽舍经、纬度)。
(二)执行中鸽协审定的《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三)由各省级协会组织报名、选派异地裁判员、成绩汇总等项工作。
(四)由各省级协会统一制作下发暗章。
(五)各省级协会必须在12月10日以前将本协会前30名成绩报告表和电子版成绩(word或excel文档)及省级协会信鸽竞翔监放单复印件报中鸽协,中鸽协电子邮箱:chnrpa@sina.com。
八、录取名次:
(一)以省级协会上报的前30名成绩进行全国排名,前3名颁发奖杯,前500名颁发中国信鸽协会统一奖状,向各省级协会前3名颁发全国体育竞赛奖章。
(二)参加信鸽竞赛组织奖评选,由中鸽协颁发奖品。
(三)各省(区、市)及行业协会可依据本地区实际情况酌定其他奖励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