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看此题目鸽友或觉蹊跷,但这里开宗明义:就是把鸽子和猎隼这对老冤家,换一个区域(换到中东国家)看看谁为客?谁为主?
资料得来于2006年11月21日《新京报》(A21),里边无形淡出了不少这对老冤家的“对头戏”:
以下为摘录原文:“富裕的中东人士往往为了捕捉几只猎隼,派一个代表团来华,其中光花在租越野车上的费用往往就有几十万元。这些猎隼通过合法渠道运回该国,通过专业的训隼人员训练后,供权贵打猎欣赏之用”。
“他们相当喜爱隼,这超出了我们的想象”。
反解正说:在中东,如果这篇报道属实,那么从人的角度看,隼为主,鸽居其次。而他们捕捉猎隼的手法也把鸽子作为牺牲品,试看下文:
“捕捉者和驯隼者各司其职。一般的捕捉方式是,车队行驶到荒凉的戈壁谈大面积搜寻,见到猎隼后放鸽子(鸽子是活饵)。捕捉者在鸽子身上放一个小机关(不知为何妖物?),中了机关的猎隼随鸽子下落,但基本不受伤害。”
“代表团每天杀一只羊,其中最好的肉用来喂猎隼。”
“驯鹰(这里原文就这样,没写隼)一般是熬(我初以为和熬汤什么一样,都有些虚汗),就是几天不喂食,不让鹰睡觉,而代表团专业驯隼者则不同,他们用眼罩蒙上隼的眼睛,然后哼着小调轻轻抚摩隼的羽毛,日复一日,大约两星期后,猎隼放出去就可以依指令飞回。”
“2005年的阿联酋之行更是让某某人(原文为陆军,怕生疑故换某某)吃惊:‘那里有德国医生主持的猎隼医院,每一个房间里站着一个隼(感觉好象站着姚明似的),由一个人专人看护,医院配备了先进的CT设备,可以给猎隼做各种手术。’”
后记:这是一篇针对猎隼走私而发的专文,这说明:有猎隼及它的伙友(别的鸽子天敌),鸽子的日子不好过,看了这一文方知,原来谁人无烦恼!猎隼它们的日子也不好过。不过,最终的矛头所指:人这玩意最不是东西!
另外,还借海因斯的高论:消费刺激生产,人处于最终极的无封顶消费这一事实,使之常常自遗笑尔。奉斯图借花献佛:害与被害之间。
奉斯图借花献佛:害与被害之间。
而若人无道,其位置就是被自己踩在脚底,并自事蚕噬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