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公棚赛鸽风起云涌,公棚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探其原因,不外乎是大众生活水平提高了,地方赛制已不能满足一些鸽友的需求。
公棚,体现的是一个“公”字,公平、公正、公开是公棚经营的基本原则,这也是各位鸽友愿意把爱鸽交公棚的根本原因。可是,时下鸽友们对公棚的信任度大打折扣,有利用高科技操纵比赛成绩的、有暗室藏鸽的,更多的是实际赛距大幅度缩水……公棚作假手段防不胜防,打开电脑看评论,怨声一片,鸽友伤心啊!
公棚在法律上执行的是“合同法”,本人从来没有看到过一例鸽友起诉公棚违约的案例,比如:某公棚合同订立决赛距离500KM(正负5%),等到决赛后,公棚经营者公然敢公布实际决赛距离是小于475KM,这不等于是公棚经营者公然藐视法律,藐视广大鸽友的意志吗?即便是操纵比赛被发现,顶多也就是改正了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干什么用的?
那么,这是有关法律方面的问题。
现在,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政府为了建立公正、廉洁的执政形象,在很多方面都引入了民众监督机制,因为有了这些机制我们老百姓找政府职能部门办事时,“吃、拿、卡、要”的工作作风明显改变。
由此,鄙人不免联想到公棚赛鸽为什么不能建立民众监督机制呢?
鸽协是民间组织,本生就缺乏严密的监督管理制度,用一个本来就有问题的所谓机构,去监督公棚这样一个经营金额巨大的实体,它的真实性也就不免让人疑惑了。
监督组织可以由公棚出资,各地、州、市鸽友选派代表临时组成,也可由各地鸽友自行出资组成,主要是监督集鸽——赛点的全过程是否严格执行了“中鸽协2002裁判法”,是否严格执行了公棚赛鸽合同……公棚经营者如果不同意,我们可以通过法律形式进行交涉,因为广大鸽友是享有知情权的。
一个有超前意识的公棚经营者,一个本着以公平、公正、公开为经营理念的经营者,我相信他看到我的这番言论一定会深有感触的。
单靠乏力的社会舆论、公棚简单的承诺,要想公棚经营者诚信经营,可能吗?一个“利”字说明一切问题!
对于不守信的经营者,呼吁广大鸽友不要幻想他会良心发现,拒绝参赛,逐出市场。呼吁建立民众监督机制,让您的爱鸽享有一个良好的参赛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