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23日消息:12月3日,黄山市政府发布《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黄山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饲养、放飞鸽子的通告》,该通告的发布实施,将禁止在黄山屯溪机场(简称“黄山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饲养鸽子,并规范信鸽比赛以及庆祝活动放飞鸽子的活动,加强了黄山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的航空安全管理,确保飞行安全。
鸽子放飞时,鸽群反复穿越黄山机场上空,严重危及航空安全。统计资料显示,在所有发生鸟击飞机事件或事故隐患中,有60%是由家养鸽子造成的。为避免造成严重后果,治理或禁止机场净空区域饲养、放飞鸽子已刻不容缓。
为此,安徽民航机场集团公司黄山机场分公司(简称“黄山机场分公司”)于2008年6月12日向黄山市人民政府报送了《关于发布限制放养鸽子的管理规定的请示》(黄山机场〔2008〕54号).并于2008年7月1日向市法制办报送了《关于请求审定〈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黄山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饲养、放飞鸽子的通告〉的函》(黄山机场〔2008〕66号),经黄山市法制办与黄山机场分公司多次讨论修改,完成了该通告的起草、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