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宣传和发展信鸽运动,弘扬“更高、更快、更强”的奥林匹克精神,充分展示信鸽比赛的无穷魅力;提升信鸽比赛的体育精神层次,表彰优秀信鸽个体,充分肯定和宣传会员的高超育种技术和驯养水平,客观反映个人会员鸽棚整体实力,促进成都地区优秀信鸽品系的培养和建立,实现信鸽运动的科学、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参照国际先进的“鸽王”和“最佳鸽棚”评选标准和实施办法惯例,结合成都市信鸽运动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鸽王”和“最佳鸽棚”的表彰对象
“鸽王”是对在同年度多级别信鸽体育比赛中获得突出比赛成绩的优秀信鸽个体的最高荣誉称号,表彰的对象是作为信鸽体育项目中的特殊运动员——信鸽。
“最佳鸽棚”授予在同年度多级别信鸽体育比赛中整体性获得突出成绩的信鸽协会注册会员,表彰的对象是作为信鸽体育项目中的运动员主体——信鸽协会会员。
第二条:“鸽王”和“最佳鸽棚”荣誉评选基本条件
1、 参加评比的必须是成都市信鸽协会注册个人会员,且在评比期内未受到协会的纪律处罚;
2、 参加评比的信鸽必须是成都市信鸽协会注册个人会员驯养的信鸽;
3、 中短距离三关“鸽王”和“最佳鸽棚”:2009年成都市信鸽协会举办的1、全市第二届联赛(勉县)、2、全市第二届精英赛(460公里)、3、全市第二届联赛(700公里)三场正式比赛中获得“进奖名次”。
4、 中长距离三关“鸽王”和“最佳鸽棚”:2009年成都市信鸽协会举办的1、全市第二届精英赛(460公里)、2、全市第二届联赛(700公里)、3、首届全市联赛(1000公里)三场正式比赛中获得“进奖名次”。
第三条:“名次积分”和“积分系数”的基本定义
有效赛鸽获得“进奖名次”数即为“名次积分”
举例说明:全市700公里联翔参赛总羽数15000羽,录取“有效名次”1000名,会员A的一羽有效赛鸽,获得第8名,该鸽的“名次积分”即为8
“名次积分”÷当次比赛参赛总羽数=“积分系数”(精确到小数点5位)
接上举例:会员A在该次比赛中获得第8名的参赛鸽的“积分系数”是:8÷15000=0.00053
三关“鸽王”评选
第四条:2009年三关“鸽王”名次的排定
在规定的各次比赛中均获得“进奖名次”的参赛鸽方有资格获得“积分系数”,“积分系数”相加总和就是“总积分系数”,“总积分系数”最小者排名第一,以此类推排出2009年三关“中短距离”、“中长距离”“鸽王”的名次。
“最佳鸽棚”评选
第五条:2009年三关“最佳鸽棚”名次的排定
在规定的各次比赛中,以该会员获得“进奖名次”信鸽总羽数和“名次积分”为计算原则,总羽数多者排前,羽数相等者,以入选的每羽赛鸽的“名次积分”相加算出“总积分”,“总积分”最小者排名列前,以此类推排列2009年三关“中短距离”、“中长距离”最佳鸽棚的名次。
“鸽王”和“最佳鸽棚”评选表彰的程序
第六条:评选内容
成都市信鸽协会根据2009年实际发布的比赛规程确定三关“鸽王”和“最佳鸽棚”表彰内容。“鸽王”和“最佳鸽棚”评选表彰前10名;严格按本办法执行,符合表彰条件的才予以表彰。
市鸽协规程发布的比赛全部结束后,由市鸽协根据实际情况确认表彰内容,如需进行调整,应在最后一场比赛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公布调整后的表彰内容。
第七条:表彰程序
表彰工作分“协会审核”、“全会公示”和“正式公告”3个阶段。
“协会认定”期从市鸽协规程发布的比赛全部结束后开始,15个工作日内结束。在此期间,市鸽协竞赛部会同裁判部共同对成绩进行排序、认定。在认定过程中,会员部可以对会员身份和赛风赛纪提供依据。
“全会公示”由成都市信鸽协会发布,时间从“协会认定”结束第二天起,“全会公示”为期15天。以市鸽协书面公告发文和协会官方网站发布形式同时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拟表彰会员姓名、鸽棚编号、成绩依据、信鸽足环号码、羽色、性别以及眼砂等细节。公示期内,对拟表彰内容持有异议的会员,以正式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异议仲裁”,仲裁委员会接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协调竞赛部和裁判部完成“仲裁复议”并书面告知持有异议的会员,仲裁委员会发布的“仲裁复议书”应加盖当年度仲裁委员会3个以上注册裁判员的确认签章,为最后裁定。
“正式公告”将于“全会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成都市信鸽协会正式发文向全市会员公告,同时上报成都市体育局和成都市体育总会。
第八条:正式表彰时间和方式
“鸽王”和“最佳鸽棚”代表着成都市最高水平的优秀信鸽运动员,备受全市广大会员的重视,也是成都市信鸽协会的重要工作职责。每年度成都市信鸽协会“鸽王”和“最佳鸽棚”表彰原则上在12月,如根据实际需要更改的,由竞赛部提前公告。
“鸽王”和“最佳鸽棚”前3名颁发精致奖杯、4-10名颁发精致奖牌。
所有获得“鸽王”和“最佳鸽棚”荣誉的会员和信鸽的照片将在《成都信鸽》上刊登,同时还将发布在成都市信鸽协会官方网站上,面向全市会员和广大爱好者予以积极宣传和大力表彰。
第九条:违规违纪处理办法
成都市信鸽协会“鸽王”和“最佳鸽棚”表彰过程中出现的协会工作人员、裁判员违规违纪行为,由市鸽协常务理事会依据协会相应规章制度严肃处理。所有处理结果必须通报全市会员并上报成都市体育局和成都市体育总会。
第十条:其他事项说明
本办法由成都市信鸽协会制定,从2009年2月10日起颁布执行,其解释和修改权属于成都市信鸽协会。
成都市信鸽协会
2009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