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园地·公棚·协会·俱乐部·商城·拍鸽·鸽业·论坛·博客·日记·百科·分类·鸽问·积分·图库·鸽圈·播客·会员区 |
|
|
|
第十九届全国信鸽竞翔通讯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中国信鸽协会 二、承办及参赛单位:各省(区、市)及行业信鸽协会 三、比赛时间:2003年3月10日至11月10日(广东、海南省比赛时间可从上一年11月21日开始跨年度计算) 四、竞赛项目: 300公里(山区和边远地区选赛项目)、500公里、700公里、1000公里、1500公里 五、竞赛办法: (一)由参赛协会负责组织实施竞赛工作。 (二)采用中国信鸽协会最新审定的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三)参赛鸽必须佩带所属协会全国信鸽统一足环(包括“00”代码环和中鸽协纪念环)。 (四)参赛协会请于11月30日前将每项比赛前10名的竞翔成绩报告表(规则表七)报中国信鸽协会。 六、名次录取和奖励: (一)团体每项录取前 6名(不含300公里比赛,根据各省级协会每项比赛前10 名平均分速计算成绩),由中国信鸽协会颁发奖杯。 (二)单鸽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行业信鸽协会为单位,每项录取前10名(根据各省级协会排名录取),由中国信鸽协会颁发统一证书。 (三)省级协会名次录取比例和奖励办法自定,奖杯(牌)书写格式要求统一。 七、请于2003年 3月30日前将省市协会竞赛规程报中国信鸽协会。 发布时间:2003/2/19 19:14:14
下一篇
上一篇
发表评论
所有评论(0评论)
更多评论正在加载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