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四川在线记者 黎黎)因盗窃他人饲养的两只价格不菲的信鸽,成都一男子近日被成都市成华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2008年10月11日15时许,被告人王斐颐在成华区东篱路122号内盗窃被害人何文琪饲养的价值32000元的信鸽两只,在逃跑的途中被挡获。王斐颐在被挡获后称,是由于自己养的两只鸽子飞走了,想去被害人的鸽笼里面看看。加上喝了酒意识不清醒才拿了被害人的两只鸽子。
法院认为,被告王斐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窃取的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的盗窃罪。至于被告人提出是在酒后意识不清醒下犯罪,法院不予支持。故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