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例:鸽舍拆迁维权成功案例
——丹东张金龙搬迁赛鸽获补偿款30余万元
李国双 文
改革开放30年,我国经济迅猛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普通百姓住上了高楼大厦已不在是奢望,衣食住行其中的“住”无疑成为了平头百姓们的头等大事。
伴随着推土机、抓钩机的轰鸣声,一片片建筑应声倒下,一幢幢崭新的高楼大厦平地而起。
旧城区改造、棚户区改造,拆迁现场,出现了许多不和谐的现象。开发商、地方政府在利益的驱使下,压低拆迁补偿标准,在拆迁过程中,雇佣打手对拆迁住户实行打、砸、抢,断水断电等等手段威逼恐吓,迫使住户无法忍受自行搬走,最后仍然不走的“钉子户”就城管、警察、法院齐上阵,用一种中国所独有的方式获得土地。
作为弱势群体的平民百姓往往只能采用极端的方法抗争维权,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为了获得微薄的补偿款,有的爬上高高的塔吊以死相逼;有的则几十年如有一日孜孜以求的不断上访;有的自制燃烧弹、手提煤气罐站在房顶,和拆迁人员对峙。
在中国讨要拆迁补偿款何其艰难,是那些没有经历过的人无法想象的,弱小的个体,面对的是资金雄厚的开发商,手握行政大权的政府,以及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中国司法。
如果这些发生我们的鸽友中间会如何呢?相信是也是无奈、彷徨、无助,以及无法估量的经济损失。心爱的信鸽因为城市改造,鸽舍被强行拆迁,赛鸽从而失去了家,失去了比赛的机会,给鸽友们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如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也是摆在广大鸽友面前的一道难题。
3月20日接到热心鸽友打来的电话说:辽宁省丹东市鸽友张金龙通过法律途径成功维权事情,结果得到了赛鸽搬迁补偿款30余万元。听到这一有价值的新闻,我决定前去探访一下张金龙师傅,听他现身说法。讲讲他是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索回赛鸽搬迁补偿的经过。
我想和张师傅面临同样被拆迁的鸽友,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时,有点帮忙和启迪……
3月24日清晨,我踏上N117次由沈阳北站开往丹东的特快,去探访张师傅。
丹东,黄海之滨,一颗璀璨夺目的明珠,风景秀丽,气候宜人,物产风物,地理位置得天独厚,旅游资源十分丰富。与朝鲜隔江相望,汹涌澎湃的鸭绿江日夜不停地流淌着,江中一座残桥横躺着,仿佛讲述着50年前中朝人民并肩作战抵抗美帝国入侵的光辉岁月。
列车在连绵的群山中飞奔,经过3个多小时的急驰,时近中午,终于来到了此行的目的地——丹东市。
张师傅早早等在接站口处,略作寒暄,热情好客的张师傅便拉上我直奔饭馆。张师傅带我来到海边的饭店吃的海鲜。席间闲聊间,他向我简要介绍了鸽舍主血、赛绩,以及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索要搬迁补偿款的经过。官司打了一年多,终于得到了开发商的补偿。
吃过饭后,张师傅带我来到他家,向我出示了《因鸽舍鸽子搬迁需给予经济补偿的情况说明》《十年来主要的赛绩》《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邢事判决书》《城市房屋补偿安置协议》等相关的法律文件,并且仔细讲述了他的维权经过。
张师傅的鸽舍座落在丹东市振安区和经街4256-7号他岳母的住房上。从1976年开始饲养信鸽一直到2005年,近30年,从未间断。先后引进多羽名血种鸽,舍内种赛鸽市值达200多万元,使翔的信鸽在各种比赛中获得奖项百余次。
2005年,是张师傅信鸽事业的转折点——丹东方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鸽舍所在地取得了开发权,进行老城区改造,鸽舍须要搬迁。
张师傅在认真思考后,认为赛鸽搬迁改变了赛鸽生活习性和生存环境,使得信鸽不能正常家飞比赛,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达60余万元。
张师傅没有选择极端的方式去维权,而是理性的选择了一条对老百姓来说,最艰难的一条道路——法律维权。
精心准备之后,张师傅于2007年8月一纸诉状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开发商对鸽子搬迁造成的损失进行赔付,总计60万元。。
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经过审理,判开发商赔付原告张师傅搬迁补偿款30万元。最后原、被告经过协商达成协议,开发商用位于“桥南”的两处90平方米的商品房抵做补偿款。而张师傅保证在2007年11月23日前将鸽舍搬离,开发商保证在2007年12月30日前将符合国家规范的产权房交付给张师傅。
之后张师傅按照约定将鸽子搬到了丹东市元宝区饲养,接下来就等着开发商交钥匙了。
事情到此,应该圆满结束了,法院判了,协议也签了。但事情还远远没有结束,做惯了霸王的开发商,不甘就此认输,到了交房的日子,开发商使出了惯用的伎俩,找出各种理由百般推脱,就是不给张师傅钥匙,而张师傅只能望“房”兴叹。在多次讨要无果后。2008年8月张师傅再次走进了法院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按约定支付两套商品房。狗急跳墙的开发商像疯狗一样,竟然提出了反诉,称张师傅不是被拆迁主体当事人,并以此为由,要求法院撤销2007年10月21日签署搬迁安置协议。
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于2008年11月6日开庭审理开庭审理了此案。经双方原被告当庭陈述,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合同法》第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丹东方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将振安区经山街桥南商品房19号楼511室、512室房屋交付给原告杨学琴、张金龙。
二、驳回被告丹东方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
丹东市振安区法院二审判决后,被告开发商不服判决,将此案上诉至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2月21日开庭审理了此案,经过原被、告当庭唇枪舌战的辩论,法院以事实为准绳,法律法规为依据,维持一审原判。
2009年3月份,张金龙师傅终于得到了本应属于他的位于振安区经山街桥南的两套商品房。
至此,至此张师傅成功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了自已的权利。
关于因鸽舍、鸽子搬迁所受损失——需给予经济补偿的情况说明
金龙鸽业繁育中心,始建于1975年6月,已有30佘年。现存栏世界名国名系鸽600余只,如:詹森的班格五一、华丽灰、老麦克斯、白羽号、火箭、019血系的原舍种鸽、德累克的速度高手、罗曼的战斗机、红蝴蝶、山普森737、马太依斯、德国西格幕勒、吐尼尔、安德烈力页达、司翠克鲍特、台湾东龙、美国汉克、范氏詹森、巴腾博格、幕利门、吉诺,英国跨海冠军鸽系,总价值高达200余万的名贵种鸽。就是这些爱鸽为我得到了国内、国际不同赛事奖数百次,同时也带来了丰厚的经济效益,更是给我带来了极大的欢乐和喜悦。
但是在2005年11月,沈阳方齐开发公司在我的鸽舍进行开发动迁,与此同时给我带来了具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因此特向该开发公司要求,在鸽舍、鸽子搬迁过程中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其补偿理由如下几点:
一、培育幼鸽
信鸽如果转移,需要4~6个月的适应期,做育出的幼鸽,在比赛和留种过程中才会有好的发挥,我现有种鸽375多羽,每年2月中旬开始配对,最低配150对,每对种鸽育出4只幼鸽,150对按出600只来计算,出售500只,每只600元,就这一项每年可以收入30万元,100只用来参赛,按最低估算可拿奖金4万元左右,2006年不但1分钱没有收入,反而每天还要支付饲料费85元(一年31025元),人工费年支付7000元。
二、信鸽二次开家
信鸽翱翔蓝天是它的天性决定的,要想做出好的种赛鸽,就得必须再认识这个家,据专家和本人30年养鸽经验证明,信鸽开家的丢失率一般在10%左右,这样以来,370羽种鸽,按比例丢失37羽,每羽最少按3000计算,这一顼就是110000元。
三、信鸽不能比赛竞翔
2007年春,我购市信鸽协会大奖赛足环150枚,火车头信鸽协会足环130枚,一是用来秋季125000元的大奖赛,二是为迎奥运2008年春季大奖赛,由于搬迁造成惨重的损失及经济损失无法估量(二季按8万元计算)。
几年来,德惠业翔鸽舍和其它鸽友使翔本中心作育的种鸽也多次飞出了冠军、亚军等上百次的好名次。
近几年来,我着重育种,出售种赛鸽,每年出售的信鸽600余左右,基本当年销售完,每羽销售价500元、1000元、10000元不等。
得奖鸽移居其它地方,从此再不能增战战场,这等于把它们杀掉一样,就这两块的损失是用任何金钱换不来的。
四、租用建鸽舍场地
1、从租房到现在已21个月,每月租金1000元(计21000元)。
2、为确保信鸽安全,租用的房子隔断、门窗加固所需钢材、水泥、人工费共投入15000元。
3、租了房子,至今没去住,防止被盗,又雇用看护人,每月600元,这个费12600元。
综上所述,这近两年来,我的损失不仅是经济上的惨重(60余万元),更是精神上的折磨,常人是难以接受的,精神上的打击金钱也难已弥补。因此我要求沈阳方齐开发商能酌情处理此事。
金龙鸽业繁育中心
张 金 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