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省信鸽协会借省运会操办500公里级、700公里级信鸽竞翔确实是一件大快人心的赛事。消息一经网上公布,众鸽友频传开来,勇者跃跃欲试。但细读《浙江省第十四届体育运动大会信鸽竞赛规程》,本人觉得省鸽会这次某些工作做的有所欠缺。
1、规程中的比赛方式:“1、500KM级(当日内归巢有效):由省鸽协指定浙江省蓝天信鸽竞赛中心举办公棚幼鸽赛。2、700KM级(次日内归巢有效):由省鸽协指定浙江省蓝天信鸽竞赛中心举办公棚幼鸽赛”。
一般体育项目举办权(或举办单位)均由招标形式公开决定,如“2008北京奥运会”。况且,浙江省信鸽公棚至少有三家以上。由省鸽协指定“蓝天”,好像是指令性工作。
2、任何一项体育赛事,其组织机构内裁判组织应在规程中体现,而非“决赛前一周开始将由省运会信鸽竞赛委员会(浙江省信鸽协会)派出裁判执法”。核心组织人员岂能临时点将。
3、“参加省运会信鸽比赛送鸽时间为2009年6月20日至11月30日”。可想而知,5个多月时间里,肯定有游棚和死亡的幼鸽。那么,老板收了昂贵的饲养费(据说160元),是否退费?如不退,老板必须寄还特定环让送鸽者再套补送,或下一届免饲养费补送。让我们感觉到,钱花的值得。
4、《规程》中,尚无训放计划。只有“比赛日期:2010年春赛(5月)中进行”。想必是匆匆布告,不知出自何人之手?
5、《规程》中,“承办单位:省运会信鸽竞赛委员会(浙江省信鸽协会)”。我们很想了解省鸽会是委托蓝天公棚,还是两家联办,是否签订合同?此外,既便省鸽协钦定“蓝天”,收鸽也并非多多益善。参赛者有权了解该棚的养鸽实用面积,和每平方米容纳多少羽?
总之,本人愿省体育运动大会主办信鸽竞赛运动,一届比一届更完善。预祝2010年“蓝天”春赛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