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集供、运、销一条龙于一体的跨国走私猎隼团伙,短短一年间走私国家明令禁止出国的野生动物猎隼82只。当犯罪嫌疑人做着发财美梦时,银川缉私警察与宁波、上海等地同行联手,将其一网打尽。
3月26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涉案人员分别以走私珍贵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罪、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罪被判刑。
银川海关参战截获走私猎隼
2008年10月22日清晨,浙江省慈溪市人岑张耀坐上了一辆面包车,往邻近的绍兴开去,又一批货到了。这是岑张耀第四次去接货。
当天中午,岑张耀从一辆装满土豆的货车上搬下了纸箱,装车后迅速返回慈溪。次日子夜,他将货重新换装进6只黑色大箱子,装上一辆皮卡,自己坐上面包车,朝上海方向驶去。24日清晨,岑张耀在浦东一收费站,准时将货移交给在机场做安检员的吴峥。
他不知道的是,他的一举一动全部在宁波海关缉私干警的监控之下。
银川、宁波、上海、乌鲁木齐、西安等地海关缉私局已得到情报,国内一走私猎隼团伙近期将从长三角口岸走私出口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濒危野生动物猎隼,最终目的地为中东地区。岑张耀是被锁定的重要目标。
24日晚,上海浦东国际机场,秘密查验的宁波海关人员从6000多件发往多哈的货物中锁定了岑张耀托运的6只黑木箱。起子轻轻打开木箱一角时,所有人惊呆了:30只猎隼被分装在一个个格子里,一箱装5只,眼睛都被细线进行了缝合。
半小时后,岑张耀、俞仲权束手就擒。当晚,上海的张浩、吴峥、钱文斌、朱前卫4人落网,随后的几天,马忠明、赵应明、丁学明等人相继落网。
从宁夏收购向中东走私
猎隼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近年来在国际市场身价猛涨,一些不法分子对其伸出了贪婪之手。在宁夏,马忠明、赵应明等人在一名阿拉伯裔人士遥控下,先后4次收购猎隼,并租用丁学明的车,运送到上虞,交给岑张耀。岑张耀和俞仲权将猎隼转运到上海。
岑张耀认识了上海国际机场安检护卫分公司安检员吴峥后,两人商定由吴峥负责订舱、报关及在猎隼过安检时给予“方便”,岑张耀负责短期饲养、转运,后面的程序“全托”给了吴峥。
吴峥联系了在上海一家货代公司做交接主管的张浩,由张浩办理订舱、报关事宜。明知托运的“是动物、鸟类”,但他提供的报关单中成了 “服装”、“玻璃高脚酒杯”。吴峥还找到同是安检员的钱文斌,让钱对箱子里“鸽子一样的鸟类”视而不见。两人合作,成功放行了一次。
之后,钱文斌调离岗位,又托了同事朱前卫,朱前卫拿了1000元一次的好处费,放行了同事所托的“鸽子”,成功了两次,第三次钱还没收到,人被抓了。岑张耀从中得到的好处是一只猎隼850元美金。岑张耀进行分包,他付给吴峥每只4000元人民币加上7000元到1万元人民币不等的运费,支付马忠明部分运输费。
吴峥再分包,支付给张浩、钱文斌好处费,三人四次犯罪,分别获利3万多元人民币。
严惩犯罪猎隼“回家”
经浙江省野生动植物物种鉴定委员会鉴定,缴获的30只野生动物为成年个体和亚成年个体,均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猎隼。经查,岑张耀等人除了这次被查获的30只猎隼外,在2007年10月、2008年9月、2008年10月还走私出境猎隼3次,分别为12只、20只、20只,累计走私猎隼82只。3月26日,经开庭审理,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岑张耀犯走私珍贵动物罪,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吴峥、张浩、钱文斌3人犯走私珍贵野生动物罪,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俞仲权、朱前卫犯走私珍贵野生动物罪,分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4年、10年;马忠明犯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3年;赵应明、丁学明犯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罪,分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3年、12年。
前不久,“背井离乡”的猎隼们在海关缉私警察呵护下回到属于它们的广袤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