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棚为了吸引和招揽鸽源,为了鼓励多交羽数者,为了回应多交羽数者的特别要求,特制定出团体奖项,这是无可非议的事情。过去的团体奖项名额设立的很是固定,大都奖励前10名,奖金的设立也很是固定,奖金额度不是很高。随着公棚的林立,随着竞争的激烈,团体奖项有些出格了,分析如下:
团体名额由少到多。最少的团体奖项由10名增加到50名。
团体奖金由少到多。最少的团体奖金额度由原来的数万增加到上百万元。
团体资格由少到多。团体资格由原来的数羽增加到数十羽乃至数百羽无上限。
团体奖金从哪里来?
团体奖金的设立并没有错,但其奖金则是由参赛费用中提出。只要交一羽就要无形中被抽取某个百分点的费用用来支付团体奖金。如果交足羽数,无可非议。如果交不足团体,费用则是自愿捐出给团体。这里有一个不公平,显然交的羽数越少被抽出的费用越多。
团体资格并不处在同一水平线上。有的交鸽时就确定团体资格,有的则在决赛之时确定。尤其是决赛时,有的剩余的多些,有的则剩余的少些。在这个基础的团体比赛公平性有些牵强附会。众所周知,羽数的不同获奖的机率则不同,因而,并没有处在同一个水平上。
团体资格的问题。按照有些章程,入围必须是二羽以上,或者是三羽以上。既然是团体成员,哪怕是一羽,只要剩余一羽入围应该是有资格的。但有的章程规定二羽,或者是三羽以下的成功无效,显然是霸王条款。
笔者之见,最好的办法是:
只要愿意打团体,就应该另收团体费。凡打团体者只要达到羽数,按照羽数交费,方显公不。举例说明,在决赛之时,5—10羽都有团体资格,即按照羽数交费,分为组级,即5羽一组,6羽一组,7羽一组,以此类推。如果5羽一组团体取10名,前8名都是二羽以上入围,还有二个名额,那就这二个名额就分配给哪怕是一羽进入,因为这一羽入围鸽也是有团体资格的。
参考者拼“团体”不是什么好现象。
鸽友闲聊天,也许能够切中时弊。话说得如果不妥,敬请原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