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信鸽有着悠久历史,中国的赛鸽业比赛从来没有停止过。特别是改革开放近30多年来,信鸽比赛如火如荼,推动了中国信鸽市场的成熟与壮大,中国赛鸽业的发展与成就世人皆知。
中国赛鸽业得到政府的支持和养育者的爱护与拥戴,逐步走向成熟和繁荣。但是,中国的信鸽业在前进中也遇到了一些预想不到的问题,那就是法制不健全,无法可依。就是法制在赛事上的体现没有得到充分的运用。有些赛事存在暗箱操作,规程和规定并非人人平等,同一个赛事规程可以因鸽而定,因人而宜,给鸽界造成不良的影响,令人深省。信鸽事业方面的相关法制还没有完善与健全,规范信鸽行业的法制制度日渐需要提到议事日程上。建立健全信鸽市场上的法制是信鸽活动的支撑,必须得到政府制度的支持,必须规范行业行为,必须保障会员的合法权利。信鸽市场良性发展就意味着法治的到位,不仅会员要有法治观念,鸽业也要有相关透明的法律制度。各赛鸽组织和会员都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和制度。
湖北某赛鸽俱乐部,O9年春季比赛出现诸多问题,该俱乐部规程报到办法第四条:无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含指定鸽赛)软环丢失、破损、无法辩别,导致该赛鸽比赛成绩无效,本部不予承担责任。大家都清楚,没有软环的信鸽不予承认成绩,等同于报到电话168后软环装钟时间超时,各区到总部报到限时二个半小时内、三小时内,空孔后的所有赛鸽成绩无效。但是该赛鸽俱乐部能在同个赛事上得出来的结果可以相反,只因为俱乐部老大请来仲裁、监事委员。大家来分析一下,仲裁、监事委员们都是人类的精英,企业的法人,事业上的成功者,他们的智商高过凡人,接待标准和规格让他们明白前来仲裁目的,俱乐部有的是钱可花,用吃、喝、抽来堵上,耍仲裁手段来欺骗善良的鸽民。如果一视同仁,执行规程是一个标准还要什么仲裁呢?
中国信鸽协会规章是大法、是母法,省协会规章是小法、子法。赛鸽俱乐部会员要遵守中鸽协章程,更要严格执行俱乐部规章和制度。俱乐部规章和制度未明确可以执行中鸽协的规章,如果俱乐部有明确规定和规程的,就严格执行俱乐部规程。希望我们大家共同遵守和维护法律和规章制度的权威和尊严,明文规定的条款是要赛鸽俱乐部和会员共同遵守平等的约定。协会的工作人员的权力非常大,可随意私开软环通报给会员进行电话报名,今天工作人员打开软环告知会员暗号数字,成功登录l68取得三百名,明天可能是二百名,后天可能是五十名,待到大奖或者特比环前十名、冠军就会轻松拿到。
法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1、赛事虽然进行,但体制陈旧。主要表现在:机构官方化、半官方化和民间化。鸽协是体委之下群体部的一个官方机构,大部分成员由体委委任或者是委派,实际上是由公务员组成,其下属协会则是五花八门,有的是官方化,有的是承包化,有的是民间化。他们制定的一些指导性的规章制度条文基本上是:“按照相关法律”,而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文。
2、上行下效。民间组织的俱乐部,企业行为在工商局注册,行赛事是在鸽协监管之下。两个部门,各管其事,很不协调。执行法律条文也是“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民间的俱乐部这种格局基本定型。出现问题后,工商部门管不了,鸽协不想管,起决定性作用的法律介入不了。
3、问题成堆后,鸽界呼吁法治。这是当前鸽业中的主要问题,参赛者之间的主要矛盾也在于此。如果没有法律制度做保障和支撑,赛鸽市场的活动就会陷入混乱,广大信鸽爱好者为赛鸽奋斗的目标就难以实现,赛鸽市场陷入混乱在所难免。
实则是可随意改动性的章程,名曰赛事日程,实则想变就变的日程。这些无规范的由个人权力支配下的赛事不是好的市场,换句话说就是坏的市场。风向一旦不利于主办者,很容易掉进陷阱之中。出现这种问题的主要原因是谋取私利,如果主办团体在法律管辖之下,如果有一个好的法治环境,抵制个人权力下的赛事就会把赛事进行的完美。反之,个人私利主导下的赛事,即使在一个赛事段内取得某种程度的成就,但一旦出现不利于主办者的赛事,终究会因法治不健全而落入恶性市场。
原因是:不赢利后的随意性增大导致赛事的不确定性,缺乏法律规范和约束,导致个人权力滥用。倡导赛事章程上的法治,赛事良好运行必须有法治,必须建立在公平的基础上。章程规则的透明就是法治的透明,章程看似透明,保障参赛者的基本权益是一道大难关。参赛者的公益能否得到保护,赛事能否公平公正,关键在于法治法规的真正执行和介入。这就需要主办方以人为本,以鸽为本,以鸽为友。参赛者既不是上帝,也不是提款机,主办方应出以公心,真正地为鸽民服务。中国的赛鸽业不能开倒车,现时出现的这种不公的现象,一定要扭转。中国的鸽友期待赛鸽队伍浩浩荡荡,加快立法,建立法治环境,是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