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一初中生痴迷于信鸽比赛,盗走他人价值8万多元的39只信鸽。平潭县法院考虑其尚未成年且有悔罪表现,昨天以盗窃罪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5000元。
17岁的平潭某中学初中生小华(化名)酷爱信鸽运动,经常跟同村的李某学习训练信鸽的技巧,并表示愿意向他买几只鸽子,但遭到拒绝。今年1月10日晚,小华趁李某家中办丧事较为混乱且大门虚掩,盗走李某的39只信鸽。随后,他将信鸽寄养在同学家中,其中一只鸽子因生病死亡。经平潭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信鸽价值8.79万元。
案发后,小华痛悔不已,他归还了李某38只信鸽,并为死鸽赔款500元。
经办法官了解到:小华盗鸽是想自己养鸽,他系未成年人、初犯,具备监护、帮教条件。为了挽救失足少年,在该案宣判前,平潭县法院与结合各方意见和案情,才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