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入二十一世纪,中国信鸽真正进入了蓬勃发展阶段。2008年的金融危机对于整个信鸽界貌似没有任何影响,各地公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参赛鸽比往年有增无减。然而公棚监督与管理却少有人问津,只要是信鸽爱好者,只要是喜欢打公棚的鸽友,都能在各家公棚章程上找到监管单位的名称。先不说所谓的监管单位是否承诺进行监管,在此我只想说说监管的力度怎么体现。
根据中鸽协的社体运协字(2006)8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信鸽公棚赛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主要内容只在于要求各监管协会针对公棚预决赛过程是否公正公平。也就是说监管单位只起到了监督比赛流程的作用,对于参赛鸽的饲养,收费,奖金发放没有起到任何监管作用。聪明的公棚老板们已经不可能再在预决赛的时候,在众目睽睽下做任何手脚的,那也就是说监管单位委派的裁判员有与没有都是完全一样的。
2005年北京桃园信鸽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被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判决支付冠亚军鸽主王先生、徐先生奖金各20万元,而且北京市信鸽协会承担连带责任。近年来发生在各地的公棚老板携款私逃,拖欠奖金,赛事舞弊的事情屡见不鲜,而宽仁的鸽友大多数未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就算诉讼到监管单位,最终的答复是“监管协会不是执法机构没有制裁的权力”,最终这些鸽友只能在自叹倒霉之余,寻找新的、讲信誉的公棚参赛。
本人建议那些承诺监管的信鸽协会与信鸽公棚赛举办单位,必须签订信鸽公棚赛事的工作协议,明确各自职责、权利和义务。要求举办单位在收鸽伊始,就将全额奖金交给监管单位保管,起到真正监督的意义。在不断提升裁判员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的基础上,不定期突击检查被监管公棚的日常运作。对所有公棚进行以省级为单位的公正透明的挂牌年审,进行星级评分制,让更多的鸽友明确哪些公棚是值得信赖的,以此确保鸽友的利益,树立起监管协会的正面形象。
最后预祝所有信鸽爱好者取得各自满意的赛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