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08月08日02时40分来源: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邓婷)吴先生的信鸽在从葫芦岛飞回北京的比赛中得了第一名,但是鸽赛举办方却以他的鸽子飞行速度超常规为由取消了对他5000元的奖励。不服气的吴先生把举办方告上朝阳区法院,要求返还奖金并赔礼道歉。昨日,法院裁决驳回了吴先生的起诉。理由是,信鸽比赛是属于国家体育项目之一,比赛产生的争议应适用体育仲裁处理,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吴先生是一名信鸽爱好者。去年10月,他带着爱鸽参加了由朝阳区京龙赛鸽俱乐部与北京邮政通信鸽协会协作组织的“幼鸽翻越山海关比赛”。赛事规定,第一只从辽宁葫芦岛飞回北京的鸽子获奖5000元。10月2日,吴先生的鸽子花了约4小时的时间第一个飞回北京,然而裁判均惊讶于吴家鸽子的飞行速度。从葫芦岛飞回北京通常需要5个小时左右,如遇年富力强的鸽子,最多也就节约十几分钟。而吴家的爱鸽一下就把这一纪录提前了约1个小时,相当于比第二名每分钟快125米。
尽管裁判们疑团重重,但还是按规定把“黑马”的比赛成绩登记在案,同时他们提醒吴先生应该在一个半小时左右赶快抱着鸽子来核实。然而,在这段时间里裁判们始终没等到吴先生。随后,吴先生又打电话重报了相同的环号和胶条密码,尽管这次吴先生的鸽子的成绩还是第一名,并且接近合理时间,但裁判们考虑到可能舞弊的情况,还是以超常规飞行、超时间报送为由仲裁比赛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