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凡养鸽的朋友们都知道,鸽子送到公棚参赛除了交付相应的饲养费、参赛费外,另迟归的鸽子还必须交50-100元领回,否则公棚有权另行处理!我想请问各位公棚老板大人,你们所谓领回迟归鸽子要交50-100,属于什么费呢?不知在法律上是否又成立呢?众所周知,公棚决赛只录取300-500名,大凡决赛上笼的鸽子都在2000羽左右,甚至更多,余下迟归的鸽子对公棚又是一笔可观的收入。
鸽友们赚钱也不易,送鸽参赛得不得奖还不知晓,得奖了,花钱领回未得奖的鸽子也没什么,那没得奖的鸽友呢,一年辛苦的血汗钱付之东流,到头来还得再交赎鸽钱!不知全国的鸽友们你们想过没有,自己饲养费、参赛费都交了,领回自己的鸽子还得交钱,这是为什么呢?公棚是不是应该废除这种规定呢?全国的鸽友,你们认为应该取消这种规定吗?以上只是本人的一些看法与建议,并没有针对任何一家公棚之意。如各位公棚老板看过且采纳了,或许对你们也是一种突破,让鸽界更加透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