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第三届700公里信鸽联赛竞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陕西省信鸽协会
二 参加单位:待 定
三 比赛时间:2010年5月1日
四 司放地点:内蒙古包头
五 竞赛项目:700公里(以上)
六 参赛办法:
(一)各市、杨凌区信鸽协会为参赛单位,自愿组织参加;
(二) 各参赛单位须于3月15日前,将"参赛申办表" 加盖本会公章,报送陕西省信鸽协会(西安市建西街99号217室、邮政编码710054);
(三) 参赛鸽必须佩带 (26) 全国信鸽统一足环(含中鸽协纪念环),否则不得参赛;
(四) 参赛鸽每羽交报名费5元,各参赛单位在集鸽结束后,连同竞翔报名单一并交陕西省信鸽协会。不交报名单和报名费的参赛鸽,不排名、不能获得本次比赛设定的奖金。
七 竞赛办法:
(一) 执行中鸽协审定的《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二)各参单位负责组织管理工作。
1 负责选派二级以上的裁判员执裁;
2 负责集鸽、运输和比赛期间本单位工作人员及参赛鸽的安全保卫及医疗救护工作;
3 负责为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以外保险。
(三) 比赛期间集鸽、运输、监报、查棚、验鸽等主要环节,须有陕西省信鸽协会委派裁判员参与执裁;
(四) 由陕西省信鸽协会统一制作下发暗章;
(五) 空距测量。会员鸽舍的经纬度,必须使用卫星定位仪测定,否则不计成绩;
(六) 归巢鸽报到必须使用中鸽协批准的数字型计时表计时,并依北京时间对时,报到时间精确到"秒", 手打计时鸽钟报到的会员必须在放飞当日十一点打钟计时,按规定时间前后不得超越十分钟打鸽钟第一个空孔(格),并令其走时,如不按时打空孔(格) 者,取消该鸽钟的所有成绩,可按持归鸽报到处理;
(七) 有效报到日期,自放飞后72小时内;
(八) 各参赛单位须于5月10日前,将本单位前100名700公里以上的归巢鸽比赛成绩报告表及竞翔监放单复印件,报陕西省信鸽协会,逾期不报,不予排名。
九 录取名次及奖劢办法
(一) 本比赛录取前100名归巢鸽;
(二) 奖劢办法:
1 前10名颁发奖杯,前100名归巢鸽颁发奖金和证书;
2奖金分配:
第一名(冠军)3000元,
第二名(亚军)2000元,
第三名 (季军)1000元,
第4名至10名 各奖500元,
第11名至30名 各奖300元,
第31名至60名 各奖200元,
第61名至100名 各奖100元。
十 司 放
(一) 各参赛单位必须选派有经验的裁判员,负责参赛鸽的集鸽、运输和司放工作;
(二) 本比赛由陕西省信鸽协会负责委派路监裁判员;
(三) 各参赛单位须于5月1日 1时前抵达司放点。
十一 末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 本规程解释权属陕西省信鸽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