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浙江省信鸽协会
二、承办单位:杭州市信鸽协会
三、竞赛项目:第一关南路浙江衢州200公里±5%、第二关西路安徽安庆300公里±5%、第三关北路江苏徐州500公里±5%。
四、比赛时间:第一关10月19日集鸽、第二关10月30日集鸽、第三关11月9日集鸽。
五、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第一关南路200公里,设荣誉奖,奖前10名,各获精美奖杯。
第二关西路300公里,设荣誉奖,奖前10名,各获精美奖杯。
第三关北路500公里,设荣誉奖,奖前10名,各获精美奖杯。
三关全能鸽王奖奖前10名,第一名获总参赛费36%奖金、第二名获总参赛费26%奖金、第三名获总参赛费16%奖金、4—10名各获总参赛费2%奖金,并各获精美奖杯1只、精美照片一张;免费刊登《浙江信鸽》一页(一期)。
六、 参赛条件:
本次比赛特比环由浙江省信鸽协会统一发放,共计发放300枚,每6枚为一组(其中4枚正式鸽、2枚预备鸽);每组缴参赛费人民币20000元,不限参赛羽数,如第一关上笼前正式鸽丢失,预备鸽自动转为正式鸽参加比赛,正式鸽没有丢失,预备鸽每羽补缴人民币5000元方可参加比赛;
本次参赛鸽舍必须在杭州市信鸽协会下属的上城、下城、西湖、拱墅、江干、滨江、余杭、萧山、富阳这九个区范围内,外地参赛鸽友的参赛鸽可采用寄养方式参赛。
七、售环日期及方式:
本次售环方式采用先预定再发环,售完即止,足环不再增加,预定日期:2010-03-10~2010-03-20每天 8﹕30~16﹕30
预定电话:0571-87997930,传真0571-85060155
汇款账号:农行,开户名:陈丽,6228480320665704617.
发环日期:2010-04-01
发环地址:杭州市包玉刚游泳池(浙江省信鸽协会)
八、竞赛办法:
⑴ 本次比赛参赛费的10%作为本次比赛的奖杯制作、比赛集鸽、司放、验棚等费用开支,本次比赛参赛费的90%作为本次比赛的鸽王奖金,由浙江省信鸽协会统一监管;
⑵ 本次比赛按中鸽协审定的《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执行;
⑶ 本次比赛由杭州市信鸽协会竞翔委员会负责各项比赛的相关事宜;
⑷ 各项比赛的裁判均由浙江省信鸽协会指派,负责各关比赛的集鸽、司放、监放以及成绩审定及比赛验棚、验鸽;
⑸ 及时在浙江省信鸽协会网上公布比赛成绩;
⑹ 本次比赛使用16828866声讯台及润维赛鸽自动计时系统报到,二者同时使用共为有效;
⑺ 参赛鸽必须佩戴由浙江省信鸽协会发放的本次大赛的正、副足环,凡正、副足环号码缺一或不一致、足环损坏不完整、足环号码残缺不全等均不得参加比赛;报名单填写一式两份,分开保管,当决赛站所有参赛鸽按先来先集、按序上笼,违者取消参赛资格;
⑻ 比赛开笼时间确认,全能鸽王入围标准及比赛规则:本场比赛如第一关比赛延期,第二关第三关比赛日期自动顺延;
第一关南路200公里开笼时间为早上8﹕30之前,开笼地如遇恶劣天气比赛顺延,比赛有效报到期为开笼当天日落时间,迟归鸽失去参加全能鸽王比赛资格,但可参加各关单关比赛,单关获奖成绩有效,在比赛有效报到期内: a.归巢不足30羽,本次比赛结束,鸽王赛奖金由当天有效报到期内所有的归巢鸽均分; b.归巢羽数超过30羽,比赛继续; c.开笼当天无赛鸽归巢,鸽王赛奖金由上笼鸽均分,本次比赛结束;
第二关西路300公里开笼时间为早上8﹕00之前,开笼地不下雨准时开笼,如能见度低于1公里,可顺延时间开笼。如有雨压笼一天,第二天再有雨赛鸽拉回,比赛延后一周比赛举行,比赛有效报到期为开笼当天日落时间,迟归鸽失去参加全能鸽王比赛资格,但可参加第三关单关比赛,单关获奖成绩有效,在比赛有效报到期内: a.归巢不足30羽,本次比赛结束,鸽王赛成绩以两关分速相加,分速高者为胜,鸽王赛奖金由两关综合前10名均分;两关综合成绩不足10羽,鸽王赛奖金由两关综合名次鸽均分;两关综合成绩只有1羽,鸽王赛奖金由冠军鸽独得; b.归巢羽数超过30羽,比赛继续; c.开笼当天无赛鸽归巢,鸽王赛奖金由第二关上笼鸽(除第一关迟归鸽)均分,本次比赛结束;
第三关北路500公里开笼时间为早上8﹕00之前,开笼地不下雨准时开笼,如能见度低于1公里,可顺延时间开笼。如有雨压笼一天,第二天再有雨赛鸽拉回,比赛延后一周比赛举行,比赛有效报到期为开笼当天日落时间,迟归鸽失去参加全能鸽王比赛资格,鸽王赛成绩以三关分速相加,分速高者为胜, a.如果三关综合成绩不足10羽,余下奖金由其它获奖鸽均分;b .如果三关综合成绩只有1羽,鸽王赛奖金由冠军鸽独得;c.开笼当天无赛鸽归巢,鸽王赛奖金由上笼鸽(除第一关、第二关迟归鸽)均分。
九、集鸽纪律和申诉:
本次比赛司放工作按国家级比赛标准执行,由司放地信鸽协会验收、监放,司放回来后公示监放单;
本次比赛各关前三名、综合鸽王前三名,协会将派裁判立即上门查棚,如发现归巢鸽不在棚中或丧失飞翔能力取消成绩,一切费用由该鸽主承担;
在比赛结束后第二天在网上公布成绩,参赛鸽主如对成绩有异议要求申诉者,必须提交书面材料(口头电话申诉不予受理)同时交纳申诉费人民币2000元,如胜诉申诉费人民币2000元退还,否则申诉费不予退还,从公布成绩后48小时内为受理申诉的有效期,逾期不予受理。
十、拍卖及发奖日期:
最后一关比赛结束后一周内在网上公布具体发奖日期、发奖会地址,发奖日当天三关全能鸽王前三名必须参加拍卖,拍卖所得10%归主办单位所有,90%归鸽主所有,同时发放奖金;
如遇税收问题由获奖鸽主自理协会依法代扣代缴。
竞赛仲裁委员会:
主 任: 李有福
副主任: 王关荣 李大伟
王士强 金光明
委 员: 王国荣 胡振宇
何柏其 蔡根清
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解释权属本次比赛仲裁委员会。
浙江省信鸽协会
杭州市信鸽协会
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