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厦门的一场信鸽比赛中,亚军鸽被认定违规,但裁判组因没有成文规定,仍认可了这一成绩,将3万多元的奖金给了违规鸽主,一时争议四起。参赛鸽友普遍认为应判取消成绩,当值裁判称“可判可不判”,总裁判长则说,没有成文规定,“不好判”。
争议:亚军违规,成绩未受影响
5月2日,厦门职工信鸽协会举办了一场比赛,1000多羽信鸽参赛,赛距500公里。
当天中午,赛鸽陆续飞抵,在鸽主拿着鸽子前往鸽会报到时,出现了一起争议。当值裁判发现,鸽主张先生的鸽钟,打得不规范。
张先生的鸽钟,用的塑料柱首先就不规范,比正常的柱子短了一半。脚签也没有绕紧,有一段是脱离的。当值裁判将情况反映给了总裁判长,但总裁判长最后仍然判定,张先生鸽子的成绩有效。最终,这只鸽子获得了亚军,一时引来许多参赛鸽友的质疑。
5月7日,赛事裁判组专门就此事开会,对张先生作出了处理决定:严肃批评其违规行为,但比赛成绩仍然有效。几天前,张先生领走了3万多元的亚军奖金。
对于裁判组的决定,许多鸽友表示不满。“肯定会有很多人有意见,亚军的成绩一取消,十几个人的奖金都可以上浮,高的可以多出一两万元。”裁判组一名成员对记者说。但一些并未得奖的鸽友也向记者表示出担心:“明明违规了,名次照给,奖金照拿,以后叫大家怎么相信赛事的公正性?”
一些资深鸽友告诉记者,不规范的短塑料柱,会在鸽钟孔上方留出一个空隙,这样,就可以在鸽子到达前先打好鸽钟,随后再塞入脚签。“用修表的工具就可以做到。”
更让鸽友们心存疑虑的是,张先生有三只鸽子在比赛中入围,名次靠后的两只,都是按规范打鸽钟的,惟独这只亚军鸽,出了问题。“他是开鸽店的,玩了十几年的鸽子,怎么会犯这种低级错误?”鸽友们认为,如果排除不了作弊嫌疑,就应该取消成绩以服众。
裁判:规则有漏洞,可判可不判
面对质疑,大赛总裁判长,职工信鸽协会吴会长的说法是,赛事规则中,虽有提到打鸽钟的相关规范,但没有明文写出对应罚则,因此不好判罚。“从法律的角度上说,判罚缺乏依据,这是我们规则存在的漏洞。”他对记者说。
吴会长说,他在现场看过了张先生的鸽钟,“不属于原则性问题。”他说,以他的经验来看,并不存在作弊的可能,“只是不规范。”他说,鸽会也从这次事件中总结了经验,增加了对应罚则,“下次比赛,出现这种违规就将以持鸽报到(即不扣除鸽钟时间)或取消资格论处。”
记者又联系了当值裁判陈先生。“违规是肯定的,从我的角度看,可判可不判。”他说,如果严格一些,是应该判罚的。
据一些参赛鸽友反映,当值裁判起初并不让张先生的鸽子报到,后来会长“打了招呼”,才让其通过。陈先生说,他只是现场裁判,在发现问题时,无权作出决定,“只能让会长来看,由他作决定。”
其他鸽会:按惯例应予判罚
记者也就此咨询了相关人士。厦门信鸽协会陈会长表示,按照鸽赛惯例,这种违规是肯定要处理的。“我们鸽会是按持鸽报到处理,思明区鸽会更严格,一律取消参赛资格。”陈会长认为,“无明文规定”之说,只能算是借口。“搞鸽赛的人都知道,这就是有作弊之嫌,不判罚的话,难免有失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