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鸽字〔2010〕9号
关于报送信鸽育翔师推荐人选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市、州信鸽协会,驻川铁路信鸽协会:
最近,接中国信鸽协会通知,将于近期启动2010年中国信鸽育翔师等级评定工作。其人选由各省、市(区)推荐上报。现将我省推荐程序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国信鸽协会颁发的《中国信鸽育翔师专业技术等级制度》和《中国信鸽育翔师专业技术等级申报表》的要求,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中国信鸽育翔师专业等级申报表》一式两份,经市、州鸽协初审合格上报省鸽协,由省鸽协审核后上报中国信鸽协会。
二、申报评选的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热爱信鸽运动,遵守社会公德,科学文明养鸽,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望。
2、必须是中国信鸽协会会员。
3、具备饲养、育种、保健、训赛等基本技能,有一定的理论功底。
4、熟悉我国信鸽运动组织体制、政策、法规、并能模范遵守有关管理规章。
四、各市、州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推荐材料请于2010年7月20日前报省鸽协,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省鸽协审查符合上报条件者,另行通知向中鸽协缴纳评审费.
二0一0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