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 罗 县
教 育 体 育 局 文 件
平教体发【2010】170号
关于取消非法改选平罗县信鸽协会组织的决定
平罗县信鸽协会:
根据你会报来《关于非法改选信鸽协会秘书长的情况反映》的信访材料,经我局调查核实,新改选的平罗县信鸽协会组织程序不符合《中国信鸽协会章程》,《平罗县信鸽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新组成的信鸽协会成员属于非法选举。教育体育局决定取消新选举的信鸽协会组织,其组成人员立即停止工作,不能行使信鸽协会的管理职权。如果因开展工作需要,确需改选,必须按照《中国信鸽协会章程》,《平罗县信鸽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由原信鸽协会向平罗县体育总会提出申请,经体育总会批准,按照选举程序进行,参加选举的委员人数必须超过2/3,方可有效。同时,提醒信鸽协会,必须吸取教训,今后在改选工作中必须坚持有关选举法,不允许擅自非法改选,以免造成群众不满。
平罗县教育体育局(盖章)
二0一0年十月九日
注:以上打印文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原件在原协会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