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信鸽团体和会员禁飞责任书
广州市信鸽协会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信鸽禁飞责任书
为做好第16届亚运会、第10届亚残运会低空安保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对低空安全防范工作的要求,以及《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飞行活动安全管理的通告》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确保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广州市范围内所有信鸽严格遵守“禁飞令”,不因信鸽飞翔影响亚运安保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坚决不发生广州地区所有组织或个人利用信鸽肇事或制造恐怖、极端事件。
二、签订对象和签订时间
签订对象:广州地区所有竞翔团体及其会员。
责任时间:从签署当日起生效,至2010年亚运会(亚残运会)结束后自动终止。
三、签订对象主要责任:认真履行对其拥有信鸽的管理责任,确保在2010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期间不放飞。同时,注意检查加固鸽棚,防止逃笼,带来不良后果。严格遵守公安机关等职能部门的各项管理措施,自觉接受政府监管部门和协会专责小组对其鸽舍和信鸽管理的检查监督,确保禁飞期内无违规被罚的事件发生。
四、责任处罚:未按本《责任书》履行职责,导致违反禁飞法令,以致危害赛时空中安全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所有正式会员凡未签订此责任书,一律作自动退会处理,不得参加广州地区所有竞翔团体组织的所有比赛活动;任何人如因自养信鸽造成安全事故等不良影响的,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取消其比赛成绩、禁赛、开除会籍等处罚。
协会会员(签名):
二〇一〇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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