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日,江西省南昌市信鸽协会发表《南昌市信鸽协会严正声明》,声明指出:
1、南昌市蓝天精英赛鸽俱乐部目前不属于我协会团体会员,其从事的信鸽竞赛及活动未经本协会审批,所有赛事自负其责,请广大会员慎重参赛。
2、由于该俱乐部拒绝加入本协会团体会员,本协会不对其赛事进行任何执裁。
3、该俱乐部不履行本协会《南昌市信鸽协会信鸽足环管理规定》,扰乱南昌市信鸽活动正常秩序,本协会在此提出警告,并保留进一步对其处罚的权利。
附:南昌市信鸽协会严重声明文件
1月4日,南昌市蓝天精英赛鸽俱乐部发布《南昌蓝天精英赛鸽俱乐部就南昌信鸽协会对本俱乐部无端指责的几点回应》,回应声称:
1、南昌市蓝天精英赛鸽俱乐部是经南昌市工商局西湖分局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经营主体资格的合法企业。
2、蓝天精英赛鸽俱乐部与南昌市信鸽协会同为从事信鸽竞翔经营活动的两个企业,两家企业之间并无上、下级关系,为各自法人。
3、南昌市信鸽协会为非官方性质的自负盈亏的民间团体组织,也非我俱乐部股东。我们对其声称我俱乐部非其协会团体会员的言论感到震惊。这年头竞争随处可见,但竞争到把自己臆想成别人他“爹”,此等境界真是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对此我们有十二字奉还:道德沦丧、丧心病狂、利令智昏。顺便还奉告那些法盲,明明一介布衣,偏要端出衙门派头,还要学政府网上发文,自封山大王,满口雌黄,唉,还是先把中国法律学好,省得贻笑大方、令人喷饭。
4、所谓《南昌市信鸽协会信鸽足环管理规定》充其量不过是一个小企业的内部管理办法,可该协会就敢凭着这么一个小企业的内部规定,公然在互联网这样的公众媒体上,指名道姓对本俱乐部的内部事务无端指责,妄加评论,甚至含沙射影“慎重参赛”,还要“警告,进一步处罚”,真是无知者无畏!殊不知,这种两个同行之间的一个企业,对另一个同行的无端指责、诽谤已经构成了对另一个企业名誉的严重侵权。可怜而又可悲的是,肇事者还在那里洋洋自得,弹冠相庆,可怜之人必有其可恨之处。在此,我们对南昌市信鸽协会,打着冠冕堂皇的理由,公然在互联网上恶意攻击诽谤竞争对手,丧失起码商业道德违法行为,表示强烈的谴责和愤慨,并呼吁广大鸽友认清其“庐山真面目”以及所包藏的贪婪祸心和不可告人的个人目的。
5、鉴于该协会公然严重扰乱国家互联网管理的正常秩序,将互联网视为维护一己私欲,攻击谩骂竞争对手,发布阴暗心理的工具,以及对我俱乐部名誉造成严重侵权的事实,我们强烈要求该协会,立即删除其网站上对我俱乐部名誉造成严重侵权的所谓“严正声明”,并责令其改正错误和公开赔礼道歉。
6、对该协会是否已经认识到其错误的严重性,以及改正错误并赔礼道歉的诚心和决心,我们将拭目以待,并保留追究其法人代表和实际负责人法律和经济责任的权利。
南昌蓝天精英赛鸽俱乐部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