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体育总会群众体育品牌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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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南通市第五届“华雷杯”幼鸽
特比环大奖赛规程
主办单位:南通市信鸽协会
协办单位:南通各县(市)、区信鸽协会、赛鸽俱乐部、江苏华雷集团
为了迎接2014年世界鸽联奥林匹克大会在我国召开,提高我市信鸽中距离竞翔水平,市会要求市县区、俱乐部注册会员积极参加本次大赛,原则上每个鸽舍参赛数不少于2羽。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赛,年检时请说明原因,并在下一年度创造条件参赛。
为鼓励会员积极参赛,市会推出以下激励措施:
1、 本次大赛售环款全部用于奖金发放,市会不提留10%管理费。
2、 市会授予第一、第二组前5名“年度十佳鸽舍”荣誉称号,各赠送来年
特比环赛第一组足环(100元)2枚;授予第一组前70名、第二组前30名“年度百强鸽舍” 荣誉称号,各赠送来年特比环赛第一组足环(100元)1枚;
3、 连续3年进入“年度十佳鸽舍”,市会授予“鸽王鸽舍”荣誉称号,发给
金足环一枚。
4、“百佳十强”鸽舍在中信网、《信鸽市场》等专业信鸽媒体进行宣传。
一、 司放距离和地点:司放550公里(西北线),空距低于500公里的会员谢
绝参赛,如有参赛成绩不计。
二、 训放安排:随同市信鸽协会训放工作一起进行
三、 决赛集鸽时间:2011年11月26日19时~21时(两组同笼同放)
地 点:市鸽协棉麻公司集鸽点(市一号桥南 向东)
司放费:12元/羽
四、 参赛条件及规定:
1、 参赛鸽主必须是2011年南通 (县、市、区)信鸽协会注册会员。
2、 参赛鸽必须使用中鸽协发售的南通鸽协2011年专用特比环,不准私自在
参赛鸽身上盖有暗章或藏匿电话号码等。赛鸽脚伤、脚趾缺损等不得参赛。违者,取消比赛成绩。
3、 参赛鸽主必须按鸽舍所在地认真、详细、准确地填写竞翔单,一式两份,
参赛鸽主名称必须同市会注册一致。
4、 因各种原因,鸽舍搬迁后,必须及时报请鸽协重新测定鸽舍经纬度。鸽
舍地址变更后,未经信鸽协会重新测定鸽舍经纬度者,不得参赛。
5、报名售环时间:2010年12月18日—2011年2月底 (市信鸽协会内)
6、参赛费标准:第一组每羽参赛鸽人民币100元;第二组每羽参赛鸽人民币200元。
7、本次大赛共售环2412枚足环,其中:第一组100元环售出1912枚;第二组200元环售出500枚。根据本次大赛规程草案中“在售环截止一周后公布实际售环数及依此确定的录取名次和奖金分配方案”的规则,本次大赛按下列调整确定后的录取名次和奖金分配方案实施。
8、 本赛项报到办法采用实时报到器和鸽钟两种。使用实时报到器和鸽钟时
发生意外,责任自负。
9、获奖鸽凭足环证领取奖金。两组获奖鸽前六名分别颁发奖杯,其它名次鸽发奖状。
10、 两组归巢鸽的前6名实行及时查棚,其余归巢鸽适时查棚,查棚时必须由鸽主和查棚裁判员把赛鸽带离鸽舍100米以外司放,归巢后方可认赛绩。
11、市特比环比赛的集鸽日期,如遇雾雨天气等特殊情况,该项赛事顺延。
12、其他事项和规定参照“南通市2011年信鸽竞赛规程”执行。
五、录取名次和奖金分配办法
第一组
1、录取名次:综合排名200名;
2、报到有效期为见鸽后24小时;名次未满,余下奖金由获得的名次鸽均分;
3、奖金分配办法:冠军:12000元;亚军:10000元;季军:8000元;4~10
名各3000元;11~80名各1000元;81~100名各700元;101~150名600元;151-200名各500元。
第二组
1、录取名次:综合排名50名;
2、报到有效期为见鸽后24小时;名次未满,余下奖金由获得名次鸽均分;
3、奖金分配办法:冠军:11000元;亚军:10000元;季军:8000元;4~10
名各3000元;11~20名各2000元;21~50名各1000元.
六、 申诉和纪律:
参赛鸽主如对裁判判罚不服要求申诉,必须提交书面文字材料(口头、电话
不予受理),同时交纳申诉费人民币500元。如胜诉,申诉费人民币500元退给本人,如败诉,申诉费人民币500元不予退回。从公布成绩后24小时内为接受办理申诉的有效时间,过期不予受理。无理取闹者将停赛或开除会籍。
七、 其他:
1、现场工作人员、裁判员和鸽会领导的参赛鸽必须在会员代表监督下进行。
2、 冠名赞助单位:江苏华雷集团
3、 本届大奖赛的奖杯、奖状、证书、“百强十佳”奖品由江苏华雷集团提供
赞助。
4、 如遇国家禁令不予比赛,则延期。
5、 “华雷杯”特比环大赛结束一周后市鸽会将举办拍卖会。第一组前八十名的获奖鸽,第二组前二十名的获奖鸽,均参加拍卖。不参加拍卖的获奖鸽不得领取奖金。拍卖底价为特比环名次鸽的奖金数额。拍卖款项的百分之九十归鸽主所有,百分之十用于拍卖的各类费用。流拍鸽按底价的百分之十领回.。
本规程解释权属南通市信鸽协会。
报:南通市体育局、体育总会、南通市公安局
南通市民政局、南通日报社、江海晚报社、市广播电台、南通市电视台
送:南通(县、市、区)信鸽协会、赛鸽俱乐部
南通市信鸽协会
二0一一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