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回顾:楼上养鸽7年 楼下受扰起诉
因楼上多年在阳台饲养鸽子,产生了大量噪音、异味,住在楼下的贺女士将邻居告上法庭,要求楼上拆除鸽子笼并赔偿损失。近日,经北京市丰台法院调解,楼上同意将鸽舍拆除。
律师:比邻而居,不能打扰到对方的正常生活
贺女士诉称,自2004年开始,楼上的梁先生夫妇就在自家阳台窗外搭建鸽舍。7年来因鸽子产生噪声、气味、鸽毛、鸽粪、蚊蝇、蟑螂,严重影响了她家的生活环境。特别是去年5月31日,梁先生夫妇还强行在她家阳台外墙打孔捶击,扩大铁笼,悬挂在她家阳台外墙上。她起诉要求楼上拆除鸽笼,赔偿墙体维修费、空调维修费等共计3.5万余元。开庭时,梁先生辩称,贺女士夸大事实,鸽子是经过训练的信鸽,并没有给贺女士的生活造成很大影响。搭建鸽笼当天,本来同意的贺女士出尔反尔,拿长杆猛击鸽笼,导致护栏损坏。他们反诉要求贺女士赔偿护栏损失费、信鸽损失费等共计2.72万元。
第一次开庭后,法官考虑到双方是邻里关系,又对他们进行了近一个下午的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决定各退一步,梁先生同意拆除鸽子笼,不再养鸽子,贺女士也放弃了索赔要求。
律师说法
什么是相邻关系
这是一起相邻关系纠纷的案件。
什么是相邻关系?通常说的相邻关系,是指权利人依法处理不动产相邻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权利人之间在通行、通风、排水、采光等方面产生的各种关系,以保障相邻权人必需的生产和生活。相邻关系涉及我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在现代城市生活中,最常见的如在阳台晾晒衣物、养花、种草、养鸽子宠物、楼上噪音、通风、采光等都属于相邻关系调整的范围。
和谐相处于法有据
《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84条也做了相似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邻里相处应遵循以下原则
依据上面的法律规定,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处理相邻关系时,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一是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相邻关系正是人们在生产、生活中,对于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直接关系到人们的日常生产和生活。因此,相邻各方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一定要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方针去行事,切不可为了一己之私而置他人利益于不顾。如甲、乙两家前后比邻而居。如果前方的甲家需要翻建新房,那么新房的高度就不得影响后面乙家的采光、排水。否则就可构成侵权。
二是同结互助,相互容忍。在现代社会生活中,人与人的关系在本质上是一种互助协作的关系,因此,相邻各方有必要而且也能够依团结互助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相邻方在对方行使权利时,也有容忍的义务。如丙、丁两家比邻而居,在丙家维修自己的房屋需要在丁家的院落存放物料时,丁家就应当提供方便。由此而对丁家的生活产生的影响如果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丁家就有容忍的义务。
三是公平合理。在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的民事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他人不得侵犯。因此,相邻权人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一定要公平合理,一方权利的延伸和另一方权利的限制都必须在合理、必要的限度内为之;并且要求各方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亦应承担一定的义务。
四是尊重历史、尊重习惯。基于不动产的特殊性,相邻关系并非一朝一夕就形成的。因此,在处理相邻关系时,就必须尊重历史、尊重习惯。只有这样,才能稳定相邻关系,维护社会的生产和生活秩序,也有利于为人们所接受。比如对于通行的问题,对于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应当给对方提供必要的方便,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不得堵塞。再如对于采光,相邻关系人不得有影响相对方采光的行为。
搭建鸽舍侵扰邻居
依据上面的法律规定和分析,结合本案,楼上的梁先生夫妇在自家阳台窗外搭建鸽舍饲养鸽子,这是在行使自己的权利。由此会对楼下的相邻权利人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果该影响在一般人可接受的范围、程度之内,那么楼下的贺女士就有义务容忍。但现在的情况是,梁先生夫妇的鸽子产生噪声、气味、鸽毛、鸽粪、蚊蝇、蟑螂,严重影响了贺女士家的生活环境,并且已持续多年。更为重要的一点,梁先生夫妇未经贺女士家人同意即强行在贺女士家阳台外墙打孔捶击,扩大铁笼,悬挂在了贺女士家阳台的外墙上。这种行为就构成了对贺女士一家权利的侵害。因此,贺女士作为被侵权人,可以请求法院责令侵权人梁先生夫妇停止侵权,并赔偿因侵权人的侵权行为给自己造成的损失。最终法院通过调解化解了矛盾,这可以说是处理相邻权纠纷案件最为理想的结案方式。
律师提醒
中国有句俗语,叫“远亲不如近邻”,它说的是邻居对于一个社会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遇到一个好邻居,选择一个舒适、愉快的生活环境,是每一个人的渴望。“孟母三迁,为子择邻”的故事,想必大家都知道。在一定意义上说,正是因为孟母认识到了邻里关系的重要性,不惜劳神费力多次搬家才为儿子找到了一个好邻居,也才成就了中国历史上的“亚圣”。既然都愿意有一个好邻居,首先我们自己就要做一个“好邻居”。怎样才能称得上是一个“好邻居”呢?
一是和蔼可亲。
邻里相处,谁都想遇到一个和蔼可亲的“善邻”。邻居见面,点头微笑,或者问一声好。如果一个人整天板着面孔,想要同他人和睦相处是很困难的。
二是豁达大度。
邻里之间,难免发生交往,也难免发生一些磕磕碰碰。这种情况下,需要我们有一种大度的胸怀,切不可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而耿耿于怀,甚至于怒目相向,大动干戈。“吃亏是福”的道理也只有经历过的人才懂得。所以遇事一定要做到让人在先,吃亏在先。
三是乐于助人。
邻里之间要有乐于助人之心,遇到邻居有了事情需要帮助的时候,一定要“该出手时就出手”。只有这样,在你需要别人帮助的时候,也才会有人伸出援手。“送人玫瑰,手有余香。”有时帮助别人只是举手之劳的事情,却可以让他人备感温暖,我们何乐而不为呢?
四是要多做换位思考。
常言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喜欢邻居做的事情,自己首先就不要去做。比如说,不喜欢宠物扰人,因此,我们在养宠物时,一定不要去妨碍他人的生活。不喜欢邻居的电视噪声,自己看电视时也一定要控制好音量。
五是做事情要合理、合情、合法。
有的人,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不仅不合情理,更不合法。比如,安装空调,非得安装在别人家的外墙上;在自己的宅基上建房,高度非得影响邻居的正常采光。这样做,不仅不合情理,更不合法。作为一个现代人,这些事情,是绝对不能做的。
河北燕赵众诚律师事务所 焦文华 贾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