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销售和使用侵权电子足环的公告:
暨海淀鸽会2011年秋季1000元组特比环停止销售
由于台湾黄廷彰(瑞德奥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专利人身份,函告北京市海淀区体育总会:有证据证明,北京市海淀区信鸽协会,在2011年秋季1000元组特比环比赛中,未经专利人许可,正在实施销售和使用侵犯专利权行为,为维商谊,避免引起讼争,要求贵会立即停止贩卖及使用侵犯专利权产品(电子足环)的行为,否则,专利权人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
此事引起海淀区体育总会的高度重视,在了解有关方面的情况后,向海淀信鸽协会下发了《关于停止使用和销售电子环(专利号ZL200530116861.8)的通知》。
根据通知要求,海淀鸽会2011年秋季特比环停止销售。特此公告。
海淀区信鸽协会
2011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