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中的霸王条款
什么是霸王条款?在笔者的理解中,凡在章程中写着“最终解释权为本公棚”均是霸王条款。公棚视章程为合同,但其中的霸王条款存在着不公平格式条款。从侵权角度来说,霸王条款对参赛者权益的损害是很严重的。
纵观各公棚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公棚”类似的表述在章程的底部都有标注。据业内人士表述:“最终解释权”本身就是一条霸王条款,是商家在交易活动中单方面设定的,违背公平合理原则,因此不具备法律效力。
从“最终解释权归公棚”的字面理解,一旦出事,最终解释权只有公棚,其它任何方都是无话语权的,即使是信鸽协会,即使是参赛者均无话语权,甚至争辩的能力都木有。
据有关规定,凡保留最终解释权的合同均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参赛者在赛事中实际上是消费者,因而,消费者的权益应当得到保护。霸王条款是公棚独占话语权。什么后果自负,什么不承担任何责任,什么不负赔偿责任,什么逾期本公棚有权自行处理等等,还有相当一部分条款,是在格式条款中仅规定参赛者的责任,而对经营者自身的违约责任只字不提。
如果细细地阅读章程,会觉得有不少的不公平格式条款,如果依法对其进行审查,那涉嫌违法的条款将会被依法查处。
霸王条款要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