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8月24日)上午,北京昌平区崔村镇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邻里纠纷,养鸽人张某在司法所的建议下,扩建了鸽棚,重塑了和谐的邻里关系。
2011年8月22日一大早,昌平区崔村镇的几个村民就气呼呼地来到司法所。工作人员经过仔细了解,原来是邻居张某爱好养鸽子,在自家的偏房顶上搭起一个鸽子棚养了十几只鸽子,每次放飞时,鸽子四处乱飞,经常把鸽子屎拉到邻居晒的物品上,特别是有时拉到刚洗干净的衣服上。邻居多次提醒张某选择邻居不晾晒东西的时候再放,但是张某不听,导致邻居们纷纷表示要是鸽子主人不管,就撒药毒死鸽子。
听完村民们的述说,司法所人员来到现场,发现房顶和墙头上确实到处都是鸽子屎,确实影响邻居们正常晾晒东西,影响环境卫生。于是工作人员来到养鸽子的张某家,向他讲解了《物权法》第84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详细的劝说张某,养鸽子是个人爱好,但不能因自己的爱好影响别人的生活,鸽子乱飞,给邻居造成了损失,邻居是有权力要求赔偿的。工作人员还给张某一个建议,扩大鸽子棚的面积,外面设置隔离网实行网内养殖,这样既能解决鸽子放飞问题,还能防止给他人造成伤害及损失。
最终,邻里纠纷顺利化解。